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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标准是什么?

时间:2024-02-08来源:南山区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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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康复训练。0—7周岁(不含7周岁)的申请人、7—18周岁(不含18周岁)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申请人最高补助为每人每年5万元;7—18周岁(不含18周岁)残疾等级为三级、四级的申请人最高补助为每人每年4万元。

  2.相关手术。

  (1)视力残疾矫治:视力残疾儿童进行先天性白内障、先天性青光眼等,经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报销后仍需个人自付部分的费用,最高一次性每人不超过16000元。

  (2)人工耳蜗植入及后续服务:植入电子耳最高一次性每人不超过15万元;人工耳蜗处理器升级的,最高一次性每人不超过7万元;保质期、保修期结束后调试及更换电池等配件的,最高不超过每人每年5000元。

  (3)肢体残疾矫治:肢体残疾儿童进行先天性马蹄内翻足等足畸形、小儿麻痹后遗症等矫治手术,最高一次性每人不超过16000元。

  3.残疾儿童学前融合教育补助。申请人入读普通幼儿园的,可凭幼儿园开具的有效票据申请学前融合教育补助,最高不超过每人每年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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