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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02来源:南山区人力资源局
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深财工贸〔2024〕1号),上级下达南山区2024年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238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吸纳外省脱贫人口来深就业。截至2024年8月1日,南山区本年度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已按时序进度要求完成全部支出,惠及辖区企业223家、502人次。
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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