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5-28来源: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度面向南山区符合条件的企业(机构)受理住房补租工作已完成。根据《关于面向南山区符合条件的企业(机构)受理2024年度住房补租申请的通告》,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入围名单
入围《南山区2024年度面向企业(机构)定向补租名录》的企业(机构)共计1251家,见附件1。
二、公示时间
2025年5月28日至6月4日。
三、补租金额查询与核查发放
入围的企业(机构),请自行登录深圳市南山区企业安居信息系统(网址https://nszj2.szns.gov.cn:8092),在“分配结果”或“补充资料(第一阶段)”处查看本单位分配到的补租套数及金额。具体核查发放模式请见《补租协议》。
四、提交补充材料
企业(机构)应按照《南山区2024年度住房补租补充材料清单》(以下简称《材料清单》,附件2)的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下载和提交补充材料。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交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监督和举报
公示期间,企业、机构或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向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或南山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违规行为。为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举报信息将严格保密,举报事项经核属实的,将按规定处理。
六、重要提示
(一)住房补租是以货币补贴补充实物配租,按2万元/套折算成住房套数供应至企业(机构),即是每套可折算成2万元。
(二)企业(机构)仅可将补租资金用于发放给本单位(含调剂分配单位)符合条件的人才,或用于租赁深圳市市场房源给符合条件的人才居住。不得挪作他用。
(三)住房补租实行诚信申报,企业(机构)对本单位提交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企业(机构)应指定1-2名住房专员负责具体操作事宜,对本单位及其人才提交的材料进行把关,并在本单位内公示住房补租的条件、程序以及结果等情况。
(四)企业(机构)应当建立补租档案,审核补租对象的补租资格,按要求在深圳市南山区企业安居信息系统指定位置提交。
(五)企业(机构)应当配合授权的第三方开展补租核查,对发现或者指出的问题及时整改。
(六)本次住房补租选取申报专精特新 “小巨人”、科技类企业及科研院所类别的企业(机构)为试点对象。试点企业(机构)应严格审核补租对象是否具备补租资格,拟定补租分配名单,名单形成后交由经住房建设局或授权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核查。核查通过的名单,由区住房建设局直接将补租资金发放至个人账户。同时,区住房建设局保留事后追溯核查的权利,若发现违规情况,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七)发现存在以下行为的,不纳入本年度住房补租的范围:
1.不配合配租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虚报瞒报、违规使用配租住房或未按要求交纳配租住房涉及款项等,且拒不整改的;
2.不配合补租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虚报瞒报、违规使用补租资金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补充材料等,且拒不整改的;
3.不配合政府日常管理工作,经行业主管部门督促仍拒不整改的。
七、咨询电话(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为更精准地服务,通用业务问题请拨打区住房建设局电话咨询,专项服务问题请拨打对应主管部门电话咨询,系统技术问题请拨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咨询。前海企业请拨打本单位所申报类别中对应的行业主管部门电话咨询。
本通告由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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