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六批计划》已经区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告。
附件:《2020年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六批计划》一览表及附图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0年11月20日
《2020年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六批计划》一览表
编号 | 辖区 | 街道 | 单元名称 | 申报主体 | 拆除范围用地面积(平方米) | 备注 |
1 | 南山区 | 招商街道 | 兴华工业大厦五栋城市更新单元 | 深圳市飞高至卓实业有限公司 | 13983 | ① 拟更新方向为新型产业功能; ② 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3000平方米用地(不含清退用地)用于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或城市公共利益项目。贡献用地除用于落实规划道路及公共绿地外,剩余部分与清退出的用地按照《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及大小南山周边地区综合规划》要求,共同建设一所幼儿园。 ③ 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2年,自2020年11月20日起至2022年11月19日止。 ④ 单元规划阶段按规定落实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
特别提示: 1.本表所列的城市更新单元须按照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等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 2.本表所列“申报主体”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须依据城市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 3. 在本表所列的计划有效期内,更新单元规划未获市政府或其授权机构批准的,更新单元计划失效。 4. 本表所列城市更新单元的规划建设要求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过程中予以确定,除满足本表所列要求外,还应满足法定图则等上层次规划关于交通、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要求和城市更新政策中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的移交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