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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16年度土地整备计划(草案)

时间:2016-04-08来源: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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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挖掘存量土地潜力,优化城市空间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加大民生保障力度,促进城市发展转型,提升城市发展质量,努力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依据《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深圳市近期建设与土地利用规划(2016—2020)(草案)》、《深圳市土地整备专项规划(2016—2020)(草案)》等规划,及《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48号),围绕2016年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结合2016年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和土地出让收支计划等相关计划,编制本计划。

  一、2015年及“十二五”期间土地整备计划执行情况

  (一)土地整备任务顺利完成

  “十二五”规划要求全市通过土地整备释放150平方公里土地,2011-2015年全市累计通过土地整备释放154平方公里土地,实际验收完成土地123平方公里。

  2015年全市计划完成土地整备任务15平方公里。截至计划期末,各区合计验收完成土地15.3平方公里。

  (二)重点片区和重大项目土地整备有序推进

  计划紧紧围绕深圳市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及土地整备专项规划(2011-2015)的主要内容,突出推进近期重点地区和重大项目的土地整备。按计划推进西部沿江新城、国际低碳生态城等重点片区,及莲塘口岸、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学院、地铁轨道7、9、11号线等重大项目的土地整备。

  (三)整备资金支付运转顺利

  土地整备资金支付运转顺利,保障了整备项目的推进。2011-2015年累计支付整备资金223.89亿元。其中支付项目资金167.95亿元,还本付息55.94亿元。

  2015年度支付整备资金73.33亿元。其中支付项目资金60.52亿元,还本付息12.81亿元。

  二、2016年度土地整备计划编制情况

  (一)编制过程

  1.前期调研。赴南山区、盐田区、宝安区、龙岗区、光明新区、坪山新区、龙华新区和大鹏新区调研,与各区土地整备机构座谈,了解土地整备项目申报的进展及存在问题,及对土地整备计划的意见和建议。

  2.项目申报。2015年10月,发布了《关于开展2016年度土地整备项目及房屋征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我市2016年度土地整备及房屋征收项目申报工作。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大力配合,积极参与。截至2015年12月底,收到各区申报的土地整备地块合计129项,申请年度资金55.88亿元;收到申报的拆迁安置房建设地块合计2项,申请年度资金2亿元;收到各区及相关职能部门申报的市级财政承担的房屋征收项目合计48项,申请年度资金62.5亿元;收到各区申报的区级财政承担的房屋征收项目合计523项。

  3.草案编制。与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相关职能部门沟通整备规模及申报的土地整备项目;与市财政部门沟通2016年度土地出让收支计划安排的土地整备资金;与市发改部门沟通2016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安排的房屋征收项目补偿资金;同时做好与近期建设与土地利用规划年度实施计划、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住房建设计划、城市更新计划等相关计划的衔接工作。

  (二)编制思路

  1. 加强土地整备计划指标统筹。按照“市级统筹、区级实施”的思路,统筹确定全市年度整备用地规模与资金需求。并与土地出让收支计划、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近期建设与土地利用规划年度实施计划、住房建设计划、城市更新计划等衔接。

  2. 规划引导,突出重点。以城市重点地区和城市重大项目为突破口,结合 “十大专项行动”,加快推进土地整备利益统筹试点,土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重大民生、产业项目用地保障,政府储备土地清理等重点工作,集中力量、主动对接,加快土地空间资源释放。

  3. 建立土地整备项目常态化申报机制。为提高土地整备计划的科学性和可实施性,建立常态化的土地整备项目申报机制。各区政府可根据土地整备工作推进需要,将重大的,紧急的,或已具备实施条件的土地整备项目在年度内多次申报给市土地整备主管部门,土地整备主管部门汇总整理后,分批次动态调整土地整备计划。

  三、2016年度土地整备专项计划内容

  (一)计划整备规模和资金指标

  2016年度全市整备完成11平方公里用地,安排年度土地整备资金36亿元。

  (二)各区计划指标分解

  罗湖区通过整备完成0.02平方公里用地,安排年度资金1.11亿元;福田区通过整备完成0.03平方公里用地,安排年度资金0.364亿元;南山区通过整备完成0.79平方公里用地,安排年度资金3亿元;盐田区通过整备完成0.6平方公里用地,安排年度资金1亿元;宝安区通过整备完成2.7平方公里用地,安排年度资金7.69亿元;龙岗区通过整备完成2.5平方公里用地,安排年度资金6.94亿元;光明新区通过整备完成1.16平方公里用地,安排年度资金2.72亿元;坪山新区通过整备完成1平方公里用地,安排年度资金4亿元;龙华新区通过整备完成0.6平方公里用地,安排年度资金5亿元;大鹏新区通过整备完成0.7平方公里用地,安排年度资金3亿元。另外,前海合作区通过整备完成0.9平方公里用地,整备资金由前海管理局负责安排。

  (三)土地整备计划项目

  1. 土地整备项目安排

  2016年度首批安排的土地整备项目共92项。其中罗湖区3个、福田区2个、南山区7个、盐田区3个、宝安区13个、龙岗区18个、光明新区13个、坪山新区11个、龙华新区15个、大鹏新区6个、前海合作区1个(详见附表2)。计划实施过程中,可通过常态化申报机制动态调整计划内土地整备项目安排。

  2. 拆迁安置房建设项目安排

  计划安排拆迁安置房建设项目1个,为大鹏新区东涌水库拆迁安置项目,拆迁安置房总规模为412套。

  (四)土地整备资金支出安排

  2016年度安排土地整备总资金为36亿元,全部为政府财政资金。包括:(1)土地整备项目资金34.824亿元;(2)拆迁安置房建设资金1亿元;(3)其他资金0.176亿元。其他资金的具体安排为: 1600万元用于土地整备项目规划技术审查、土地整备政策咨询评估、相关基础课题研究等工作,由市规划国土部门委托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市房地产评估发展中心等法定机构承担实施。160万元用于全市整备优秀单位奖励资金。

  四、2016年度房屋征收专项计划内容

  (一)市本级财政承担的房屋征收项目安排

  根据《深圳市2016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2016年度安排房屋征收补偿总资金为44亿元(其中A122-0341宗地的4.87亿元、市级地铁房屋征收项目3.7亿、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0.3亿元单列,其他房屋征收项目35.13亿元)。

  计划推进南园消防中队、南山直升机场等新建项目8个;外环高速深圳工程、清林径引水调蓄工程等续建项目37个;另外,安排零星征(收)地及房屋征收项目及征(收)地及房屋征收项目的测绘评估费用两个项目。计划全年安排市级房屋征收共计47个,上述项目的费用原则上由市本级财政安排支出,若市政府会议纪要明确由市、区共同承担费用的,则市财政仅承担会议纪要明确由其负担的费用。

  (二)区级财政承担的房屋征收项目安排

  计划安排区级财政承担的房屋征收项目530个。其中,福田区安排5个,南山区安排1个,盐田区安排1个,宝安区安排201个,龙岗区安排121个,光明新区安排41个,坪山新区安排45个,龙华新区安排96个,大鹏新区安排19个。上述项目的费用原则上由区级财政安排支出。

  (三)地铁轨道工程的房屋征收项目安排

  地铁轨道工程项目的房屋征收工作由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具体实施,资金根据第四轮财政体制改革及市政府相关会议纪要的要求执行。计划安排轨道项目15个。

  五、补充说明

  (一)为推进重点地区和重大项目建设,落实“十大专项行动”,各区政府可优先将以下任务通过常态化申报机制,动态调整纳入土地整备计划:(1)用于落实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等民生工程的土地整备项目;(2)为解决全市未完善征转手续可建设用地历史遗留问题的土地整备项目;(3)清理权属存在争议、征(转)地手续不完善、存在经济纠纷或违法违规占用的政府储备用地;(4)其他市政府要求的重大项目。

  (二)为提高政府投资资金使用效率,市发改部门和市房屋征收主管部门可根据项目重要程度和推进情况,在政府投资安排的资金额度内,视需要动态调整项目及资金安排。

  (三)经市政府批准的土地整备利益统筹试点项目,视同纳入土地整备计划,并按《土地整备利益统筹试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六、执行时间

  本计划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海洋局)负责组织实施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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