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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11-06来源:南山区城市更新局
(深府办函〔2013〕14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关于优化土地整备项目管理工作机制的暂行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规划国土委反映。
请市规划国土委认真总结实施效果,待条件成熟时,结合《深圳市土地整备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相关内容,合并制订土地整备资金与项目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依程序报批。
市政府办公厅
2013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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