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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11-06来源:南山区城市更新局
文号:深规土〔2011〕302号
各区政府、各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市政府五届三十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深圳市2011年度土地整备计划》(以下简称《土地整备计划》),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土地整备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贯彻执行。
一、《土地整备计划》是我市2011年度开展土地整备、征地拆迁、拆迁安置房建设、储备用地管理及土地投融资的重要依据。在市域范围内的各项土地整备活动应符合本计划。
二、2011年度我市计划完成土地整备项目75个,释放建设用地面积4528.39公顷,对纳入土地整备计划的区域,原则上不再受理城市更新项目申报。
三、《土地整备计划》实施应坚持重点发展地区用地优先、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优先、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和民生工程用地优先的原则。
四、根据“全市统筹,分区实施”的总体原则,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要依据《土地整备计划》做好具体实施工作。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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