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 | EN
新闻搜索 服务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 > 民政信息 > 婚姻登记管理信息
时间:2019-07-25来源:南山区民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规定的“周岁”,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从周岁生日的第二天起算。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
主办: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深圳市南山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03050037
网站备案号:粤ICP备17157920号-1
公安备案号:440305020013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