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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9-25来源:南山区民政局
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通知》(民发〔2025〕23号),香港居民在内地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一)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
(二)香港居民身份证;
(三)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四)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同版合影证件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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