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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时间:2014-11-06来源:南山区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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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南安〔2014〕3号]

  全区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 的理念,以落实“一岗双责”制度为抓手,以贯彻实施《深圳市公共安全白皮书》为重点,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深化宣教培训,强化应急救援,夯实基层基 础,提高坚守安全生产“红线”能力,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建设宜居宜业的国际化海滨城区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一、坚持“一岗双责”,健全纵横覆盖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一)深入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

  全面落实“党政同责”制度,各街道、各部门要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不断完善并正确履行本单位党政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把安全生产作为经济社会发 展的前提和基础,与经济发展的各项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 系、保障体系和支撑体系,着力提升安全发展质量。

  (二)全面深化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

  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一岗双责”的原则,贯彻落实《深圳市党政部门安全管理职责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深南委 〔2011〕42号)要求,牢固树立“四个一切”的思想认识:安全生产工作高于一切、重于一切、大于一切、先于一切;深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意识、首 位意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依法履行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将安全生产与业务工 作一并计划、部署、考核,积极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促进行业政策、标准规范与安全监督执法形成合力,健全行业部门各司其职的安全监管体系。

  (三)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

  各街道、各部门要组织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和任务;认真做好2013至2014年度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 责任制考核,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合理分解和细化事故指标控制任务,并跟踪督促;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多手段、多角度督促指导安全 生产“齐抓共管”格局的形成。

  二、坚持预防为主,全力推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立

  (四)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总结完善以往工作经验,推广、学习南山街道“一线一标三分法”安全监管模式,落实好隐患排查的“五查”制度,即落实企业自查、辖区网格巡查、监 管部门执法检查、发动群众举报核查、领导检查督查。创新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系统、科学、规范的排查指引,摸清我区隐患底数和基本情况,建立隐患台账和 隐患“按类分级、依级监管”的模式,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实效。

  (五)严格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考核

  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绩效考核细则,量化考核指标,督促各街道、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

  (六)加大隐患举报核查力度

  加强12350公共安全隐患与事故举报热线的宣传,落实隐患举报奖励资金,充分发挥12350举报热线的作用,畅通安全生产社会监督渠道,积极引导公众关注、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七)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专项检查

  准确把握安全生产工作规律,各街道、各部门结合辖区不同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针对“四个重点”(重点行业、重点部位、重点区域、重点隐患)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检查、督查,并探索建立检查督查工作责任制,切实抓好“回头看”行动。

  三、坚持风险治理,贯彻实施《深圳市公共安全白皮书》

  (八)细化落实公共安全白皮书实施方案

  各街道、各部门按照《深圳市公共安全白皮书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分层次全面开展各项事故灾难类风险隐患治理工作,重点推进高层建筑、“三小场所”、“城中村”火灾事故防范和建筑工程坍塌事故防范措施落实,

  (九)开展危险化学品行业企业专项治理

  区安监局、住房和建设局等要牵头做好涉氨制冷企业、成品油及天然气输送管道等安全专项治理,以及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加强 对“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的安全监管,切实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

  (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交警部门要深入推进重点营运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安装和监管,持续加强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的排查整治;继续开展酒后驾驶、冲红灯、不礼让斑马线、“三超一疲劳”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加强对大货车、长途客车、危险品运输车、泥头车、校车等重点车辆安全监管。

  (十一)实施社会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

  继续推进消防网格化管理,建立“清剿火患”的长效机制,深入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楼宇、地下建筑、“三合一”场所及城中村为重点的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加大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点地区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力度。

  (十二)深化其他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燃气管道、地面塌陷、轨道运营、危险边坡治理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切实加强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外墙维修、特种设备安全等领域的安全监管力度,做好安全措施检查和关键工序的验收工作,坚决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十三)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坚决落实“四个一律”的打击措施,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依法从严处理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着力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建设,规范执法程序,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升安全生产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完善安全生产联 合执法机制,继续开展联动执法和联合治理,提高安全生产执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坚持探索创新,深化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十四)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

  深化安全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各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确保不缺位、不错位;健全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力量,强化安全生产“末梢管理”。

  (十五)加强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安全生产专家队伍的建设和扶持力度,有计划地组织专家参加隐患排查、督查检查、培训宣传等活动;推动和规范安全生产中介及咨询机构建设,提高其专业技术能力;加强与安全生产专业机构的合作,通过购买服务、技术合作等办法,为政府决策和部门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十六)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通过宣传指导和专项执法等措施,督促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报和整改,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等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投入;结合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事故企业黑名单制度,探索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制度;继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十七)继续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工作

  继续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工作,督促企业开展分类分级自评工作,做到自我对照、自我提高、自我完善,按部署要求认真做好分类分级的初评、复评和抽核工作,认真落实分类分级管理工作措施,保证工作成效。

  (十八)规范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工作

  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工作;建立并落实较大事故调查处理联席会议制度、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备案制度和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办法,推动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工作规范化。

  五、坚持夯实基础,构建安全生产文化体系

  (十九)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深入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日、“12•2”交通安全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培育安全文化活动品牌;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不断提高全民特别是青少年的安全防范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十)大力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大力推进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组织企业扎实开展自评,认真做好复核和验收工作,不断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培训,充实和丰富创建内容,提高示范企业内在质量,力争创建更多的省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构建安全发展社会环境。

  (二十一)全面落实“安全社区”创建行动

  持续开展“安全社区”建设,着力对社区在“项目诊断”和“持续整合”环节予以严格把关,通过公益宣传、专题培训、重点整治、逐个督查等手段,推进我区重点创建安全社区的验收工作。

  (二十二)进一步强化对各类人员的安全培训

  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采取多种形式,因地制宜地开展各级领导干部、安监管理人员、执法员和巡查员的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加强对 企业负责人、班组长和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尤其对高危行业企业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主任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从严把关,进一步加大监督指导力度,督促 各安全培训机构规范运作;继续加强安全教育馆、百个社区、百个宣传栏建设。

  六、坚持应对准备,打造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二十三)加强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

  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推动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落实应急管理工作;梳理我区相关专业应急队伍,推动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完善日常管理。

  (二十四)健全事故救援应急联动机制

  深化联动应急机制,整合现有应急救援力量,加强协同演练,提高跨区域、跨部门安全生产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置水平;完善新闻应对机制,加强安全生产突发事故新闻发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十五)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制度,提高突发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送工作的水平,确保突发事故及时报送和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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