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

最低生活保障金和生活扶助金什么时候发放?通过哪种途径发放?

时间:2024-03-01来源:南山区民政局

分享到:

  最低生活保障金和生活扶助金(以下统称“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从区民政部门批准或者调整之日的次月起按月发放。

  区民政部门可以通过代理金融机构,在每月二十日前将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拨付到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人指定的金融社保卡账户或者其他账户。

  不得以任何形式拖欠、截留、挪用、私分最低生活保障有关资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深圳市南山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03050037

网站备案号:粤ICP备17157920号-1

公安备案号:440305020013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