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27来源: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1.对上一年度提交PCT(专利合作条约)专利申请,企事业单位一次性奖励4000元/件,个人一次性奖励1000元/件。每件发明专利在PCT国际申请阶段仅奖励一次。
2.对上一年度在美国专利商标局、欧洲专利局和日本特许厅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一次性奖励4万元/件;对在设有专利审批机构的其他国家或地区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一次性奖励2万元/件。
每个单位年度发明专利奖励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每个个人年度发明专利奖励总额不超过10万元。
3.截至上一年度12月31日,对维持年限达5至6年(以专利申请日为起算时间),并至今维持有效的国内发明专利,一次性补贴1000元/件;对维持年限达7至9年(以专利申请日为起算时间),并至今维持有效的国内发明专利,一次性补贴1500元/件;对维持年限达10年及以上(以专利申请日为起算时间),并至今维持有效的国内发明专利,一次性补贴2000元/件。
每件专利在一个时间段内只能资助一次,不重复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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