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1-17来源:南山区经济促进局
第一步:企业向区经济促进局提出企业总部用房申请;
第二步:区经济促进局组织研究提出进驻企业建议名单;
第三步:区财政局根据进驻企业建议名单核实企业纳税情况;
第四步:区经济促进局会同区大沙河办、大沙河建投公司根据进驻企业建议名单,结合企业总部用房规划建设情况,与企业商议并提出企业的入驻楼层及分配面积,形成初步分配方案;
第五步: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审定企业总部用房分配方案;
第六步:区大沙河建投公司根据领导小组会议决议,与经批准的入驻企业签订出售意向协议,落实企业总部用房建设及企业进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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