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纪委(监察局)2017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南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南山区监察局合署办公,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贯彻落实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利进行监督。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受理对党员、党组织和监察对象的控告,查处党员、党组织和监察对象违纪案件,决定或批准、改变或取消这些案件中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的纪律处分,受理党员、党组织和监察对象的申诉。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纪委、市监察局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使用情况

  南山区纪委(监察局)共设13个室(组),行政编制42名,雇员编制5名。离退休人员7名,公务车辆7台。

  三、2016年绩效情况

  2016年,在区委和上级纪委的坚强领导下,区纪委(监察局)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反腐倡廉工作全面推进,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一是聚焦中心任务,服务保障更加有力,全年开展谈话提醒1949人次,严明换届工作纪律开展谈心谈话100余人次,处理行政效能投诉63件,发出《监察建议书》2份;二是强化纪律审查,综合效应更加彰显,全年受理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线索124件,纪律审查立案71件71人,为68名党员干部、行政监察对象澄清了问题;三是严格正风肃纪,作风建设更加深化,全年开展全区性明察暗访20多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9起19人;四是加强教育监督,源头治腐更加深入,全年开展党规党纪巡回宣讲40场次,累计组织约三万名党员参加省、市党内法规在线知识问答,开展各类征文比赛和廉政故事会,南山区荣获深圳市第二届“廉洁火炬杯”党规党纪知识竞赛二等奖。五是从严监督管理,自身建设更加规范,梳理调整议事机构,新设案件监督管理室,强化执纪审查工作,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实现派驻全覆盖,举办纪委机关干部“廉政小讲堂”活动,加强基层纪(工)书记轮岗交流,成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和纪检监察机关内务监督管理委员会,严格干部管理,严防“灯下黑”。

  四、2017年主要工作目标

  2017年,南山区纪委(监察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和区委各项决策部署,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为重要抓手,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严厉惩治腐败,推进标本兼治,深化廉洁城区建设,维护好党内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南山开创世界级创新型滨海中心城区新局面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平衡情况

  2017年,本单位总收入2346.37万元,其中预算内财政拨款2346.37万元;总支出2346.37万元。收支预算平衡。2017年本单位预算收入与2016年相比,增加392.7万元,增加20.1%,主要原因如下:1、增人增资增加人员经费支出;2、加强了辖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宣传教育力度;3、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业务费用支出增加。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本单位预算支出2346.37万元,较2016年增加392.7万元,增长20.1%。按预算项目划分,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02.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5.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6.47万元,项目支出822.15万元。项目支出主要内容有:

  一是纪律审查工作经费72.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纪律审查工作支出;

  二是派驻派出机构项目经费50万元,主要用于派驻派出组工作经费支出;

  三是一般管理事务169.45万元,主要用于全委培训、差旅、印刷、会议、办公设备采购、维护、计生奖、退休干部经费及党支部活动经费等等;

  四是廉政建设项目经费106万元,主要用于明察暗访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经费支出;

  五是纪检监察项目经费10.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信访和审理工作经费;

  六是工作基地经费167.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工作基地物业管理、日常运行维护等经费;

  七是纪律教育经费20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廉政教育活动经费;

  八是预算准备金40万元,主要用于年度预算内执行中临时增加工作所需的经费。

  三、“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及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5万元,比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3.7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预算数为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我区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编制,因此各单位2017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2.公务接待费。按照厉行节约的精神,我局进一步降低各项公务接待标准,2017年预算数4万元,比2016年减少0.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及外省相关单位因工来访考察学习等。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3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31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3万元。我单位现有车辆7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于车辆的维修、油料、购买保险等支出。因2014年我单位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按照厉行节约的精神2017年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进行压缩。

  四、其他重要事情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本单位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95.58万元,与2016年相比,减少16.94万元,降低15.0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压缩经费支出。

     2、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南山区纪委(监察局)2017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21.4万元。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使用的上级财补助经费和历年政府采购结转经遇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4、上年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及印刷费)。
  6、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及印刷费等。

  六、2017年部门预算附表

附件1:收支预算总表.xls

附件2: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类).xls

附表3:预算支出表-基本支出表(按经济科目).xls

附表4:预算支出表(按项目分类).xls

附件5:政府性基金支出表.xls

附件6:政府采购项目经费预算表.xls

附件7:三公经费预算表.xls

附件8: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xls

附件9:社区工作站各项经费明细.xls

附件10:财政拨款收支总表.xls

附件1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科目分类).xls

附件1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