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纪委(监察局)2013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情况

  第一部分 主要职能、机构编制等

  一、 主要职能

  中共南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南山区监察局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种职能,实行在市纪委、监察局和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进行工作的双重领导体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党和国家有关纪检监察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示,结合本区实际,提出具体贯彻实施意见,并协助区委组织协调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国家法令和其他法规,作出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

  (二)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根据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实施办法,对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工作建议,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市纪委、市监察局作出报告。

  (三)协助区委区政府认真抓好市委、市政府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落实,检查监督全区对体系各项任务的完成,从体制、机制和政策法规等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四)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党的路线、 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加强对党员干部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的教育。

  (五)负责纪检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本区有关纪检监察工作的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工作。

  (六)负责区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的效能监督,加强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

  (七)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和要求,组织协调、检查指导政务公开工作,制定全区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工作计划、意见,并检查、评议、监督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情况,查处严重的不正之风行为。

  (八)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受理对党员、党组织和监察对象的控告,查处党员、党组织和监察对象违纪案件,决定或批准、改变或取消这些案件中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的纪律处分;受理党员、党组织和监察对象的申诉。

  (九)依照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保护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依法行使职权。

  (十)指导全区基层纪委(纪工委)工作,组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抓好全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十一)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区管干部任免前的廉政考核、考察工作,把好用人关。

  (十二)协助上级和外地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涉及本区的有关纪检监察工作。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 机构编制情况

  区纪委(监察局)内设办公室、信访室、第一案件检查室、第二案件检查室、案件审理室、教育调研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加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牌子)、效能检查室、派驻区教育卫生系统纪检监察组、派驻区城建系统纪检监察组、派驻区人民法院和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组11个室(组),行政编制35名,雇员编制7名,现有离退休人员5名。

  第二部分 201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1)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2)

  第三部分 2013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来源

  南山区纪委(监察局)2013年部门决算总收入1377.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05.7万元,占总收入的94.8%;其他收入71.69万元,占全年收入的5.2%。

  二、支出构成

  南山区纪委(监察局)2013年部门决算总支出1374.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298.09万元,占全年支出的94.44%。

  财政拨款支出中,基本支出882.36万元(主要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67.97%;项目支出415.7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32.03%。

  三、2013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13年财政拨款安排的项目支出共415.74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54.16万元,大案要案查处支出32万元,派驻派出机构支出29.57万元。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三)一般公共服务: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和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

  一、201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3年我委(局)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全年支出决算78.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64万元,占7.18%;公务接待费支出6.57万元,占8.3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6.29万元,占84.45%。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64万元。其中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参与出国(境)团数2个,共2人次参加出国(境)培训、交流学习等活动,具体开支内容包括:

  参加政务诚信制度建设与立法监督、社会建设考察、培训等活动。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6.57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

  根据业务需要,接待相关单位人员公务活动,主要用于相关部门来我单位交流学习、专题研讨、检查指导等接待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6.29万元,其中购置费为0万元,运行维护费支出66.29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

  本级机关及派驻派出单位根据上级纪委、监察局和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执行公务和开展基层工作调研、查办案件、执法监督、明察暗访、绩效评估、廉政建设、纪律教育学习等业务活动所开支的公务用车运行支出(包括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停车及路桥费等)

  二、2014年 “三公”经费预算数

  我委(局)2014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65.9万元,比2013年决算数78.5万元减少12.6万元(详见附件4),具体情况是: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4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0万元,比2013年决算数减少5.64万元。主要原因是: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从2014年开始,我市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市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计划动态调配使用,由于出国计划审定晚于部门预算编制,因此各单位2014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

  2014年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59.4万元,比2013年决算数66.29万元减少6.89万元。主要原因是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结合我区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有关要求,相应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6.5万元,比2013年决算数6.57万元减少0.07万元。

  附件:

  

  1.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2013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和2014年预算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