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三严”把好廉政审核回复关

  今年以来,深圳市盐田区纪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表彰奖励推荐中的审核把关作用,切实防止“带病上岗”“带病提拔”“带病评优”“带病表彰”。

  审核制度严。该区纪委建立了内部联合审查机制,对收到的征求廉政意见函,由信访室牵头,党风政风监督室、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和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等职能室配合,提出各室意见,严格回复时限和要求,并对审核情况把关签字,确保意见回复的准确性、规范性和时效性。

  审核内容严。该区纪委以纪律为准绳、严把纪律尺子,重点对审核对象是否有信访举报或案件线索经初核存在的违纪问题,是否有已经被立案审查的违纪问题,是否有受到党政纪处分的违纪问题,是否因违纪违法受党纪政纪处分正在影响期内,是否存在滥用职权、为官不为等5个方面的内容进行审核。

  审核意见严。该区纪委以事实为依据,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敢于有“病”说“病”、有“患”言“患”,做到不回避、敢较真、敢碰硬,对审核对象提出真实、全面的廉政情况审核意见,向组织提供真实、全面的廉政审核材料,充分发挥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作用。

  据统计,今年以来,该区纪委共对913人次进行廉政审核,澄清保护党员干部7名,对存在问题的2名党员干部向组织部门提出暂缓提拔使用的审核意见,避免干部“带病提拔”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