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方式有几种?

  一、常规巡察:

  在一届区委任期内,完成对各街道、区委工作部门、政府部门、人民团体和区管企事业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巡察全覆盖。

  二、专项巡察: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或者巡察整改情况,机动灵活开展监督。

  三、上下联动巡察:

  采取市、区巡察组联动方式,统一部署、集中培训、强化督导,同时对市、区相关系统开展巡察。

  四、提级巡察:

  由市级党委巡察机构派出巡察组对各区管理的区级单位进行巡察,巡察组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解决本级“巡不透”的问题。

  五、交叉巡察:

  由市级党委巡察机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区级党委巡察机构具体落实,按照本市各区异地交叉原则,对其他区党委巡察对象进行巡察。

  六、巡察“回头看”:

  在完成巡察全覆盖的基础上,从巡察过的部门、企事业单位中选择部分党组织开展“回头看”,重点了解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发现新问题,形成持续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