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Hailey
留言日期:
2022-11-16
主题:
关于住所地位于深圳的分公司是否申请不定时工作制
内容:
请问:住所地位于深圳南山区的分公司是否可以向当地申请不定时工作制?如不可以,请问如何认可分公司员工适用不定时工作制?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2-11-16
答复时间:
2022-11-18
答复单位:
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
答复内容:

网友:您好!留言收悉。

关于您咨询分公司申请不定时工作制的相关问题,现解答如下:

根据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劳社发〔2009〕8号)第四条之规定:企业申请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应报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登记注册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所以,贵公司应在企业法人代表工商营业执照登记注册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申请。

如您仍有疑问,可致电0755-26576148,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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