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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5063869758P/2025-00011 分类: 市监、应急、公告
发布机构: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03-11
名称: 南山区应急管理系统2025年度应急管理领域监督检查计划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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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应急管理系统2025年度应急管理领域监督检查计划

发布日期:2025-03-11  浏览次数:-

  为做好2025年度应急管理领域监督检查工作安排,强化监督检查的年度计划管理,促进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有效衔接,确保严格落实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责任,按照《深圳市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行政执法实施办法》(深应急规〔2022〕3号)、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应急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部署,完善安全生产和风险管控责任及管理制度,强化风险源头防范与分级管控;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的原则,坚持改革创新、依法监管、源头防范和系统治理,依法严厉查处应急管理领域违法行为,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规范执法监察程序,创新执法监察方法,强化执法监察措施,提高执法监察水平,始终保持对应急管理领域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努力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通过实施年度应急管理领域监督检查计划,依照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不同风险等级生产经营单位确定不同的监督检查频次和内容,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管,规范应急管理领域监督检查,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遏制较大事故,实现全区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总体目标。

  (一)工作目标

  第一,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遏制较大事故。确保年度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控制在考核指标以内;

  第二,实现监督检查计划完成率100%、举报案件查处率100%、已查明安全隐患的责令整改率、到期复查率100%、已查实违法行为查处率100%、行政处罚案件按期结案率100%;

  第三,实现案件复议(我局为被申请人)和诉讼维持率达100%;

  第四,强化“两法衔接”,严格执行移送标准和程序,切实贯彻涉罪必移,杜绝以罚代刑。

  第五,狠抓执法质量,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标准开展执法,合理适用行政强制措施,注重精品案例打造,全面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执法工作。

  第六,突出强化安全生产执法,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坚持以案说法,加强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主要任务

  1.区应急管理局执法监察工作任务

  (1)开展属于区应急管理局监管的工矿商贸和危险化学品重点检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名单详见附件2。

  (2)按要求开展应急管理领域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今年区应急管理局计划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实施监督检查的数量为40家次。

  (3)按要求开展对我区公园、体育场等区域防灾减灾工作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名单和频次见附件3。

  (4)组织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案卷评议及年度考评等工作。

  (5)运用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和防控工作成果,全面构建我区风险防控体系。

  (6)负责全区应急管理领域执法案件审理工作。

  (7)及时对投诉、举报、转办的各类工贸行业安全隐患进行调查处理。

  (8)负责辖区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信息登记、核查,并对已登记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开展日常监管。

  (9)开展对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和安全评价中介机构的监督检查。

  (10)开展安全生产宣教、培训、普法和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努力推广普及安全文化,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11)对举报投诉及成员单位上报的安全隐患开展督办、跟踪。

  (12)定期召开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会议。

  (13)完成上级布置的其它应急管理工作。

  2.各街道执法监察工作任务

  (1)开展属于各街道应急管理办监管的工矿商贸和危险化学品重点检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名单和频次详见附件2。

  (2)按要求开展应急管理领域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今年各街道应急管理部计划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实施监督检查的数量为214家次。

  (3)落实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确保人员到位、装备到位、管理到位、监管到位。

  (4)承办投诉、举报、转办的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5)参与、配合区应急管理局组织的专项整治行动、业务培训、交流、案卷评议及年度考评等工作。

  (6)根据区应急管理局工作部署开展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7)配合区应急管理局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街道一级相关活动。

  (8)定期召开街道安全生产防范会议。

  (9)做好属地安全生产监管及其它相关工作。

  3.安全生产网格工作任务

  (1)按照“全覆盖”和分类分级的监管要求,开展网格内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巡查检查。

  (2)应用信息化手段,对网格内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信息数据采集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基础信息的准确性。

  (3)宣传安全生产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安全知识,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工作部署或监管指令。

  (4)协助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本网格内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生产安全事故现场保护、人员和财产抢救、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等工作。

  (5)完成市、区、街道应急管理部门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三、执法人员数量及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全区行政执法人员数量测算

  目前,我区负有应急管理监督检查职责内设机构执法人员为57人,根据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文有关规定,核定纳入2025年度执法工作日计算的执法人员为47人,占在册人员的82.46%。

  (二)执法工作日和执法检查任务量的确定

  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11656)-其他执法工作日(5048)-非执法工作日(2820)=3788个工作日(详见附件1)。

  按检查(含复查)每家企业派2名执法人员,平均占用2个工作日计算(含复查及部分执法检查后立案调查所需工作日),2025年,我区应急管理系统对工矿商贸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数=监督检查工作日(3788)÷[每次执法参与人数(2)×历时工作日(2)]=947家次。

  综上,2025年我区应急管理系统计划监督检查单位725家,合计947家次。其中监督检查重点单位471家(占全年计划检查数量的64.97%,见附件2和附件4),合计检查693家次;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开展监督检查254家(含跨部门双随机),合计254家次。

  四、监督检查计划安排

  (一)重点检查安排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结合南山区重点行业领域的分布状况和安全生产特点,我局拟在2025年组织开展以下重点检查项目,涉及471家重点检查对象。具体如下:

  1.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1)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

  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行政许可条件保持情况。

  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危化执法监察科、各街道应急管办

  (2)粉尘涉爆企业

  重点检查:粉尘企业粉尘涉爆场所的设置,除尘系统的安全技术,防爆电器设备设施使用,粉尘清扫,除异物装置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设置,干式除尘系统锁气卸灰装置设置。

  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监管执法科,各街道应急管理办

  (3)锂电池企业

  重点检查:生产工序的安全预防措施,成品及半成品的贮存安全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监管执法科,各街道应急管理办

  (4)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企业

  重点检查:风险辨识情况、作业方案及审批情况、作业通风检测情况、作业人员培训情况、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应急救援器材配备情况、发包管理情况。

  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监管执法科,各街道应急管理办

  (5)工贸行业危化品使用企业

  重点检查:是否开展危险因素辨识及检查,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是否进行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危险化学品安全设备设施配备情况,是否制定有针对性的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监管执法科,各街道应急管理办

  (6)涉氨制冷企业

  重点检查:两类重大事故隐患情况、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情况、应急管理和持证上岗情况。

  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危化执法监察科,各街道应急管理办

  (7)部分船舶修理

  重点检查: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和培训、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用电安全、特种作业安全、重大危险源辨识和管理、应急救援等情况。

  责任单位:蛇口街道应急管理办

  (8)安全生产培训机构

  一般检查:辖区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信息登记、核查,并对已登记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开展日常监管。

  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基层基础科,各街道应急管理办

  (9)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和安全评价中介机构

  一般检查:开展对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和安全评价中介机构的监督检查。

  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基层基础科,各街道应急管理办

  2.防震减灾救灾监督检查

  (1)学校、公园

  重点检查:房屋设施抗震加固情况,相关预案准备情况,避难场所启用预案、应急标识牌、应急供水供电保障等抗震避险准备情况。

  责任科室:区应急管理局防灾减灾救灾科(约10月31日前完成检查)

  3.工贸企业和危化品企业的应急救援监督检查

  (1)应急预案编制

  重点检查:应急预案编制前的事故风险评估、应急资源调查情况以及编制、评审、公布和备案情况。

  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监管执法科、危化执法监察科、应急救援和预案管理科,各街道应急管理办

  (2)应急预案组织实施

  重点检查:应急演练救援的演练、记录、总结评估与归档等情况。

  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监管执法科、危化执法监察科、应急救援和预案管理科,各街道应急管理办

  (二)其他检查安排

  对于上述重点企业,除上述分别明确的重点检查内容外,还应包括以下方面,并纳入现场检查和巡查的必查内容:

  1.用电安全情况:配电房设置情况;低压电气线路配电箱(盒、板)情况,低压照明电气装置的保护接地,临时用电、爆炸危险环境场所电气设备设施及电气线路等情况。

  2.特种作业安全情况:如焊工、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专门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

  3.事故隐患定期排查治理情况: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情况;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情况;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情况;重大隐患报告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情况。

  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教育和培训的计划制定与实施、记录以及建档情况。

  5.对重大危险源辨识、管理情况:对重大危险源辨识以及监控、排查、登记,建档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部署,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计划。实行年度应急管理领域监督检查计划制度是贯彻执行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忠实履行应急管理职责的重要措施,对于规范和促进应急管理监督检查具有重要意义。执法人员务必将思想统一到区应急管理局的决策部署上来,主动加强相关法规政策、业务知识的学习,努力提升执法水平。区应急管理局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加大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力度,确保监督检查计划顺利完成。实施中,确需对监督检查计划进行重大调整,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重新履行报批和备案手续;监督检查计划进行部分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及时制作有关文件,存档备查。

  (二)突出重点,严格落实巡查检查任务。区应急管理局各相关科室、各街道应急管理办:一是要根据年度应急管理领域监督检查计划,在一季度时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工商贸企业冬春火灾防控情况纳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网格巡查的必查范围;二是强化对工贸行业领域粉尘涉爆、锂电池、有限空间、涉氨制冷、危化品生产和经营等企业的监督检查和网格化巡查力度,精准发力,重点整治,确保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形势稳定;三是务必严格按照监督检查计划进度推进相关执法监察和巡查工作,合理安排监督检查和巡查时间、频次,注重监督检查方式、方法,督促受领监督检查任务的执法人员和网格安全员按照计划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确保顺利完成监督检查和巡查任务;四是相关人员要加强沟通协作,相互学习,密切配合,做到优势互补,共同提高监督检查和巡查成效。

  (三)规范程序,严格落实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全体执法人员要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开展执法活动,按照《安全生产执法手册》和《深圳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程序指引》有关要求,全面规范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程序,提高执法监察水平,有效防范安全生产执法办案的法律风险。二是全体执法人员要根据《深圳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是全体执法人员要坚持寓服务于执法的理念,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在从严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的同时,积极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同时,要切实做到公正、文明、廉洁、干净执法,做到执法过程“不放松、不放过、不留情、不放手”。

  (四)加强统计,严格落实数据填报工作。区应急管理局各相关科室、各街道应急管理办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执法数据填报工作,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做好执法数据统计工作,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统计监督检查数据时,一律不包括网格化管理日常巡查数量。

  (五)严格落实执法信息公示要求。区应急管理局各相关科室、各街道应急管理办要高度重视执法信息公示工作,明确责任人员。一是严格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粤府〔2019〕36号)有关规定,按要求在省执法公示平台完成执法信息录入,确保执法信息及时规范公示。二是根据《深圳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中关于深圳市法治政府信息平台—行政执法监督系统数据录入的工作要求,区应急管理局各相关科室、各街道应急管理办承办人员应当在执法相应环节完成后7日内将相应执法内容录入。三是按照“双公示”数据报送要求,及时在“双公示”系统内完成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数据的录入工作。

  (六)加强衔接,保持打击犯罪高压态势。结合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对于涉嫌触犯刑律,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要及时按规定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依法用好、用足法律手段,充分发挥刑事手段对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的威慑力,保持对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营造“铁腕治安”的强大声势。

  (七)强化监督,完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区应急管理局各相关科室要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的内部监督,安全监管执法科要加强执法监察业务指导,法规和宣传科要发挥好法制审核把关作用,及时监督纠正执法监察中存在的问题,防止出现程序违法、法律适用错误等现象,并通过牵头组织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建立处罚案卷评查办法等措施,加强对执法监察工作的考核,切实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不断规范和改进全区的应急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附件:

1.2025年度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日测算明细.xlsx

2.2025年南山区应急管理领域重点监管企业一览表.xls

3.2025年应急管理重点监管企业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