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等规定,南山区人民政府指定南山区南头街道办事处作为南苑新村城市更新单元行政调解事项的具体实施机关,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区司法局参与行政调解并做好业务指导等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7日
| 索引号: | 11440305063869758P/2023-00014 | 分类: | 公安、司法、公告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03-17 |
| 名称: |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南苑新村城市更新单元行政调解事项的公告 | ||
| 文号: | 深南府函〔2023〕38号 | 发布日期: | 2023-03-30 |
| 主题词: | |||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等规定,南山区人民政府指定南山区南头街道办事处作为南苑新村城市更新单元行政调解事项的具体实施机关,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区司法局参与行政调解并做好业务指导等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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