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06来源: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南山区2023年度定向配租保障性租赁住房申报、审核工作已完成。根据《关于2023年度面向南山区企业(机构)定向配租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告》,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关于入围企业和机构名录的公示
经审核,入围《南山区2023年度保障性租赁住房定向配租名录》(下称《配租名录》)的企业(机构)共864家。
二、公示时间及方式
(一)公示时间:2023年12月6日至12月12日。
(二)公示方式:网站公示,“南山区人民政府”—“政府机构”—“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住房服务”—“项目分配及退出公告”。
三、监督和举报
公示期间,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向区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住房建设局)或南山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四、关于配租情况及入住手续办理等事宜
(一)配租结果查询。登录深圳市南山区企业安居信息系统,在“分配结果”处查看。
(二)入住材料准备。根据“分配结果”页面的提示,下载《配租须知》《人员入住信息表》等文件,了解入住办理流程,准备所需资料。
(三)《分配通知书》下发。公示期结束后,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向入围《配租名录》且公示无异议的企业(机构)发放《分配通知书》。
(四)入住手续办理。按照《配租须知》《分配通知书》的提示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资料,办理入住手续。
五、咨询电话(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为更精准地服务,通用业务问题请拨打区住建局电话咨询,专项服务问题请拨打对应主管部门电话咨询,系统技术问题请拨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咨询。前海企业请拨打本单位所申报类别中对应的行业主管部门电话咨询。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南山区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山区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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