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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4-17来源: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办法》,现将以下家庭申请廉租保障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向区住宅保障中心投诉或反映。(区住宅保障中心地址:南山区常兴路162号,联系电话:26099907)
序号
所属街道
姓名
身份证号码
现居住房屋性质
保障人数
廉租保障
对象类型
同住人员姓名
1
粤海街道
肖义祥
2201041967*******5
租住市场房源
低保
无
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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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主办: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深圳市南山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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