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4-08来源:南山区出租屋综管办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直接到房屋所属辖区租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提出申请时需提供的材料有:
1、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其他有效的房屋产权证明材料;
申办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产权证明材料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房地产权利证书或不动产权利证书(含县级或县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部队房地产权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2)购房合同书、付清房款证明,市、区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产权登记电脑查询资料(市、区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产权登记电脑查询资料自出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有效);
(3)已抵押房屋出租,若房屋租赁合同期限超过抵押期限,或抵押合同约定需要征得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需出具抵押权人同意出租证明(原件)和房地产权利证书或不动产登记簿复印件;
(4)拍卖所得的房屋出租,需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及付清房款证明、已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裁定书或仲裁机关的仲裁裁决书和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产权信息查询单或司法裁定过户备注;(验原件,留复印件)
(5)临时建筑类房屋出租,须提交经规划或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并在有效期内的临时建筑许可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申办房屋租赁信息的,产权证明材料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持有购房合同、付清房款证明,因历史遗留问题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利证书或不动产权利证书,且市、区房地产登记部门无法出具的产权登记电脑查询资料的。(验原件,留复印件)
(2)集体股份公司或社区工作站开具的自建房使用证明;(原件)
(3)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者集体所有单位的房屋,须提供上级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并出具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
(4)未有主管机关批准文件的合作建房的房屋,须提供土地使用权资料及合作建房协议书;(验原件,留复印件)
(5)尚未办理房地产权或不动产登记的,且有能够证明其产权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红线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竣工验收材料(加盖建设主管部门印章的竣工验收合格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或竣工验收备案回执),竣工验收超过120天,须出具市、区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产权登记电脑查询资料原件(须有查档部门盖章,自出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有效)。(验原件,留复印件)
2、房屋产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或法律资格证明。
房屋产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或法律资格证明材料包括以下:
(1)产权人为个人的
①有效身份证件具体包括:公民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社保卡(身份证号)、居住证、港澳台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境外人士护照(须有居留许可或入境签证)等(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俗称回乡证,号码共11位。第1位为字母,“H”字头签发给香港居民,“M”字头签发给澳门居民;前8位数字为通行证持有人的终身号。在制作编码卡时,港澳人士的有效证件号码采用【字母+前8位数字】;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俗称台胞证,为8位终身号码。多次来往大陆签注和长期居留签注上的“通行证号码”栏仍然为10位号码,前8位为终身号码。在制作编码卡时,台湾人士的有效证件号码采用【前8位】。
②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出具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若无法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原件的,须出具经委托人本人签字确认的身份证复印件、载明授权委托事项和签署地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当事人在境外签署的委托书应按规定经过公证和认证(原件)。
(2)产权人为单位的
①有效身份证件具体包括:营业执照(社会信用代码)、社会团体登记证、军队团以上单位出具的证明原件(属于事业单位的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附中文译本的境外企业合法开业证明(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未经中国国内相关职能部门认证的,应按规定经过公证和认证(原件)。若无法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的,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作出与原件相符、保证原件真实合法、有效的声明,注意系统在录入社会信用代码时取第9-17位录入。
②经办人的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存复印件)。经办人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还须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须在授权委托书上载明委托事项和签署地,当事人在境外签署的委托书应按规定经过公证和认证(原件)
3.出租屋编码卡申请表
(二)受理审核
1、经受理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的,符合办理编码卡条件,予以发放编码卡。
2、经受理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全部内容,并出具加盖印章的《补正告知单》,并将申请材料退还当事人。
3、经审查不符合办理编码卡条件的,不予发放编码卡。
对以下几种情形不予发放编码卡:
(1)无房屋权利证明或者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权属证明材料的;
(2)已经领取过编码卡的;
(3)受托人未持有书面授权委托的;
(三)、核准
核对纸质材料无误后,符合条件的,制作出租屋编码卡,并将房屋产权信息和产权人资料录入出租屋编码卡内,发放当事人;如不符合条件的,进行退件,并书面告知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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