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 | EN
新闻搜索 服务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服务 > 住房服务 > 常见问题
时间:2021-12-01来源: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安居型商品房属于深圳市出售型保障性住房,有严格的购房准入条件和产权限制,不属于《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深建字〔2020〕137号)中的商品住房范畴,市民在购买安居型商品房时无需提供购房之日前深圳市连续缴纳36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
主办: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深圳市南山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03050037
网站备案号:粤ICP备17157920号-1
公安备案号:440305020013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