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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在承租期间离异的,该房源如何处理?

时间:2024-07-01来源: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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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在承租期间离异的,由符合《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条件的一方继续承租。离异双方均符合《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条件的,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中一方继续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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