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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2-16来源:南山区人力资源局
(一)根据《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深府〔2016〕59号)、《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6〕24号),办理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根据《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深府〔2016〕59号)、《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6〕22号)和《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分值表(2017年)》(深人社规〔2016〕23号),办理市外在职人才引进(包括调入市外干部、招调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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