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 | EN
新闻搜索 服务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服务 > 就业服务 > 常见问题
时间:2019-03-18来源:南山区人力资源局
根据市公安局有关规定,毕业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以下先后顺序依次选择入户地:配偶家庭户、本人或亲友的房产立户、挂靠亲友家庭户、本人单位集体户、配偶单位集体户、代理机构集体户、派出所代管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
主办: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深圳市南山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03050037
网站备案号:粤ICP备17157920号-1
公安备案号:440305020013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