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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3-09来源:南山区人力资源局
不能。根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人发[1996]118号),干部档案必须通过机要局转递,严禁自带,也不能使用快递方式投递。请务必按照《商调函》所提示的要求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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