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 | EN
新闻搜索 服务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服务 > 就业服务 > 常见问题
时间:2020-07-14来源:南山区人力资源局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将仲裁申请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被申请人逾期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
主办: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深圳市南山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03050037
网站备案号:粤ICP备17157920号-1
公安备案号:440305020013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