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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5-11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在本市注册登记且依法纳税的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且符合相应条件的,可申请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招用奖励。1、岗位补贴:按每人每月900月的标准对上岗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与岗位补贴。岗位补贴不纳入工资计算。2、社会保险补贴:按本市最低缴交社会保险费标准,对单位承担部分100%给与社会保险费补贴,个人应当缴交的社会保险费部分由其本人支付。3、招用奖励:按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给与用人单位招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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