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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员工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三百支付,这个怎么理解?

时间:2026-03-02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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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规定,安排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应另外支付给劳动者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或日工资标准300%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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