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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30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发布的《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第四条明确,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因事假、旷工未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可按劳动者当月实际出勤且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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