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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5-06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假期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明确,在同一计算年度内,育儿假可以拆分请休,原则上不超过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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