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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实验学校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5-03-14来源: 深圳市南山区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实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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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深圳市南山区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实验学校学生实践活动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面向社会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深圳市南山区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实验学校学生实践活动

  2.项目编号:NSHS20250301

  3.项目经费:非财政拨款

  4.参与实践活动的年级分段、活动人数见下表:

年级

人数

一——二年级

420

三——六年级

890

七——九年级

850

  5.活动的教育目标:

  (1)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培养中小学生综合素养,通过开展中小学生校外实践活动,增加学生与社会的接触机会,增强学生对社会的认知度,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2)引导学生从书本走向生活,从课堂走向社会,到大自然中观察、发现、体验、实践;感受自然的和谐之美和生命力之旺盛,康体益智,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3)通过劳动实践、感恩、责任、立志、团队等主题教育活动,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适应能力、合作能力,让同学们学会如何应对挑战,磨练意志,培养感恩情怀,提高责任意识,熔炼团队精神,促进个性全面和谐健康发展。

  (4)指导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去分析和解决问题,提高学生的观察力、思考力、想象力及动手实践能力,培育创新思维;学习掌握常见的安全自救技能,提升学生生存能力。

  6.项目公示日期:自2025年03月14日起至2025年03月21日14:30止

  二、项目背景:

  根据教育部等11个部门印发了《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为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让我校中小学生在研学实践中感受祖国大好河山,感受中华传统美德,感受光荣革命历史,感受改革开放伟大成就,感受地域特色文化,激发对党、对国家、对家乡的热爱之情,坚定“四个自信”的理解与认同,在实践中收获自我管理的能力、分享合作的快乐,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和社会担当的青少年。

  三.服务要求:

  1.要求投标人具有组织大型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经验;具有“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策划、组织与指导”等能力。

  2.要求投标人具备专职队伍,专职人员具有研学实践教育师证书等相关证书。要求每班配备1名带队老师、1名地接导游(小学一年级需要多增加1名带队教师),负责活动的教学辅导、组织管理、安全工作;每次活动要求配备1名有医师资格的随队医生并配齐应急处置的器械和药品。

  3.要求投标人具备专业的安全督导员2人,能在活动当日到各活动场地进行安全巡视并现场掌控和调度整个活动流程。

  4. 学校安排本校教师协助管理。

  5.研学实践活动方案要体现社会实践活动的实际意义,切实体现“实践能力与理论知识相结合”这一宗旨,并能围绕特定主题设计出独特的活动环节,包括针对各年级完整的活动方案(对活动主题、意义、内容、行程、报价列表说明),对本次活动制定的安全保障方案及应急预案(对活动中涉及的交通工具、餐饮、组织管理、应急处理办法等列表说明)。

  6.后勤保障要求:提供适应不同年龄段学生餐饮,其餐饮卫生须符合深圳食品安全标准。活动方案涉饮水(每人3支瓶装矿泉水),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与供餐单位签署的有效合同或成功案例及供餐单位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备查验。

  7.学生及教师保险要求:中标人必须为参加活动的老师和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住院医疗险;要求服务商购买公众责任保险达最低达1000万元及以上(保单需在投标有效期内,如保单到期的需向学校提供补交新的保单)。为每位学生及随班教师购买意外保险不少于100万元,医疗险不少于10万元;投标时,提供承诺函。如果因为中标人的管理疏忽等原因而造成师生发生意外由中标人负全责。

  8.车辆保障要求:活动使用车辆必须是正规旅游公司具有营运资格的车辆,每班配备一辆豪华空调大巴,投标人必须提供与合作单位签订的合同及各合作单位的有效证件以备查验。并要求给每位司机建立个人档案,并向其发放路线条,要求其严格按照路线行驶,控制车速,减少安全风险。

  9.活动当天安排摄影师全程随行拍摄,活动结束后,提供各学段活动报道并将活动的精彩瞬间照片和视频,交给学校保存做资料。

  四.投标人资格及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

  (3)注册资金500万或以上(深圳市工商管理局查询)

  (4)注册年限5年以上(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备查验)
       (5)社保人员20名以上(2024年3月-2025年2月)
       (6)具有“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策划、组织与指导”等经营权限的单位或机构。

  2.投标文件的组成: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3)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具有“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策划、组织与指导”等经营权限的单位或机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近三年成功案例(合同关键页);

  (5)师资力量证明材料(社保记录)

  (6)保险承诺函(加盖公章)及安全应急方案;

  (7)车辆情况证明;

  (8)安全应急预案及无安全事故承诺;

  (9)后勤保障方案;

  (10) 一——二年级 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方案;

  三——六年级 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方案;

  七——九年级 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方案。

  上述投标文件按顺序(1)—(10)顺序装订并密封(目录贴于密封袋背面)于规定的时间内2025年3月21日14:30之前交到深圳市南山区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实验学校门卫室并登记。

  五.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评标方式:

  1.投标人资格审查:依据本公告第四条第1款;投标公司如果存在相关性,取消投标资格。

  2.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本次招标的评审委员由学校各班级家长代表担任,不少于7人的单数。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教育局招投标有关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方式,并根据综合评分的总分高低顺序,确定中标单位。

  3.开标当天每家单位需派至少一名投标代表,携带有效授权书及该代表的有效证件等到现场进行活动宣讲和接受咨询。

  六.时间要求:

  1.公示时间:2025年3月14日—— 2025年3月21日14: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3月21日14:30(北京时间)

  3.评标时间:2025年3月21日15:00(确定入围投标商)

  开标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实验学校 三楼会议室

  联系人:孙老师0755-86580405 丁老师0755-86580196

  七.其他事项

  1.入围投标单位弃标而导致该项目因不足五家流标的,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2.入围服务商产生后,由校方组织家长代表评议产生本次研学活动的中标服务商。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深圳市南山区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实验学校。

  深圳市南山区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实验学校

  2025.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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