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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实验教育集团前海港湾学校学生午餐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时间:2025-01-09来源:深圳市南山实验教育集团前海港湾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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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项目编号:NSGW【20250108】 

  招标名称:深圳市南山实验教育集团前海港湾学校学生午餐配送服务 

  招标方式:综合评价(综合评分、现场考察、投票确认)

  一、项目概况: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午餐午休管理的意见》(深府办规[2018] 8号)及《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全市学校校外集体配餐管理工作的通知》(深市质联[2018] 14号)、《南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内午餐午休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通知要求,现对我校学生提供学生午餐配送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面向社会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现有在校学生3010人,在校午餐需求人数约2600人。(实际用餐人数以2025年2月份学生报名参加午餐人数为准)。

  餐标:19.00元/餐,1主荤、1副荤、1素菜、1点心/粗粮、1主食、1汤

  服务时间:2025年2月1日—2026年1月31日

  经费来源:学生餐费。

  二、投标人要求

  1、参与投标的集体配餐单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取得国家规定的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相关证照,包括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2)取得集体用餐配送资质,其持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的主体业态应为“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并按核准的供餐人数进行供餐;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其供应产品应与准许产品品类一致。集体配餐单位在供餐过程中应遵守相关许可标准。

  (3)集体配餐单位的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评定达到A级,应提供当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该单位的量化评级表。

  (4)集体配餐单位运送食品的车辆应向所在辖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备案,专车专用,确保车辆符合运输安全和食品安全。

  (5)集体配餐单位应采取“互联网+明厨亮灶”等形式对现场操作予以公示监督。

  (6)集体配餐单位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的设置和设备实施应当符合《通则》的规定,食品处理区的面积不得小于300平方米。

  (7)集体配餐单位应建立常用菜式图库,明确食品原辅料及操作流程,不得随意增设新菜品。校外集体配餐不得配送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自制冷冻饮品(包括冰淇淋、酸奶、乳酸发酵饮料、鲜榨果汁以及其他冷冻饮品)、裱花蛋糕以及其他冷加工糕点。严禁校外集体配餐配送高风险食品,禁、慎用食品类别(品种)名单见附件1。

  (8)集体配餐单位应当配置相应的设备设施,为配送食品的容器(或包装)标注产品信息,如加工单位、生产日期及时间、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或加工方法等。

  (9)集体配餐单位应在加工环节完成独立包装,不得在学校进行分餐。

  (10)集体配餐单位应制作规范的产品配送清单(出货单),配送清单的项目内容包括配送单位名称、配送对象、配送日期、品种、数量、发货人、收货人等信息。配送清单应至少一式三联,学校和集体配餐单位应留存每批次的配送清单,建立档案以备查验。

  (11)集体配餐单位应采用热力消毒的方式对餐饮具进行清洗消毒(因材质等原因无法采用的除外)。清洗消毒的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需要。餐饮具清洗消毒后,应设专供存放清洁餐具的保洁设施,其结构应密闭并易于清洁。

  (12)集体配餐单位应设置独立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门,配备1名以上具备高级资质的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13)集体配餐单位应设置食品检验室,配备相应的检验设施和检验人员,具有快速检测食品原料中兽药残留、农药残留等理化指标和检验食品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微生物指标以及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用具大肠菌群等项目的能力。集体配餐单位应对加工制作的每批次食品进行抽样检测,检测结果应做好记录并形成档案以备查验。

  (14)集体配餐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留样,设置专用留样容器、冷藏设施,每批次提供的所有食品均应留样,留样不得不少于200g并密闭于清洁容器内,冷藏48小时。留样应做好记录并形成档案以备查验。

  (15)提供招标前半年内的食品送检报告。集体配餐单位应主动向有资质的检测机构送检,送检食品应覆盖为学校提供的所有配餐品种。

  (16)运输食品的车辆和配送容器具应每天进行清洗消毒,做好相应记录并形成档案以备查验。

  (17)集体配餐单位的配送方式可以选择热链配送或冷链配送。热链配送的食品应在制作完成后2小时内通过加温保温设备使食品的中心温度保持在60℃以上,食用时限不得超过制作完成后4小时;冷链配送的食品制作完成后将食品的中心温度降至8℃并冷藏保存,食用时限为制作完成后24小时,供餐前需对食品进行复热。集体配餐单位应向学校招标机构详细说明本单位采用的配送方式以及热链配送或冷链配送的区别,由学生家长代表选择配送方式。选择冷链配送方式的,集体配餐单位应在学校就近设置复热点,将当日加工的食品运输至复热点进行加热,食用时限不得超过制作完成后24小时,集体配餐单位设置的复热点原则上距离学校不得超出30分钟车程。

  (18)集体配餐单位应向招标小组详细说明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情况包括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应急机制等,以及日常管理包括食材采购验收、人员管理、设备设施消毒等制度的落实情况,食品制作情况包括加工工艺、制作过程、配送方式等。集体配餐单位应提供相关书面材料以备查验。

  2.经教育行政部门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核实,集体配餐单位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取消其面向学校的集体配餐资格,并向社会发布公告列入黑名单。列入黑名单的集体配餐单位三年内不能参与学校集体配餐投标。

  (1)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吊销或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况。

  (2)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造成学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的情况。

  (3)因违法采购不合格食品原材料或掺假用假,加工无证、过期、有害食品,危害学生健康或服务质量存在问题及其他原因而引起群体性事件,影响恶劣的情况。

  (4)集体配餐单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超出核定人数供餐的情况。

  (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违约,影响恶劣的情况。

  三、综合评分时间和地点:

  1.公示时间:2025年1月9日至2025年1月16日;

  2.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月16日;

  3.评标时间:2025年1月17日(确定入围投标商);

  4.标书要求:纸质标书必须密封盖章,投标文件需有一正四副;

  5.投递地址:深圳市南山实验教育集团前海港湾学校门卫室;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755-36667206

  6.开标地点:深圳市南山实验教育集团前海港湾学校五楼阅读空间;

  四、其他事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深圳市南山实验教育集团前海港湾学校学生餐服务招标评分表

评分项及评分规则

权重

、技术部分

57

序号

内容

权重

评分规则

评分方式

1

服务方案

7

根据投标人提供现场运营服务方案进行评价,包含但不限于:

1、综合配餐服务方案;

2、菜单设置及菜式更新。

评审依据:

方案包含以上2项内容得4分;包含以上任意1项内容得2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在此基础上,根据方案响应情况进一步评审:

1、现场运营服务方案具体详细,清晰全面,整体可操作性针对性强,评价优,加3分。

2、现场运营服务方案较具体详细,较清晰全面,整体可操作性针对性较强,评价良,加2分。

3、现场运营服务方案一般,不够清晰全面,整体可操作性针对性一般,评价中,加1分。

4、其他情况的评价为差,不得分。

评委打分

2

质量保障措施

4

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障措施进行评审,包括以下内容:

1、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措施;

2、消防安全管理保障措施;

3、人员培训管理保障措施。

评审依据:

方案包含以上3项内容得2分;包含以上任意2项内容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在此基础上,根据方案响应情况进一步评审:

1、保障措施具体详细,清晰全面,整体可操作性针对性强,评价优,加2分。

2、保障措施较具体详细,较清晰全面,整体可操作性针对性较强,评价良,加1分。

3、其他情况的评价为差,不得分。

评委打分

3

投入服务配套的设施情况

9

(一)评审内容:

1.投标人提供的配餐场所面积≧3000㎡且《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含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得2分;2000㎡≦配餐场所面积<3000㎡且《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含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得1分;1000㎡≦配餐场所面积<2000㎡且《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含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得0.5分;其余情况不得分

2. 投标人提供的上述配餐场所在菜品制作完成后20分钟(含)内配餐到本学校的,得5分;20分钟(不含)-30分钟(含)配餐到位的,得2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3.投标人提供的上述配餐场所同时配备具有《中央厨房生产运营管理培训合格证书》资格人员至少1人,得2分。

(二)评审标准:

1.投标人提供能体现配餐场所面积的场地证明,如自有场地提供产权证明,如为租赁则需提供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出租人应为场地所有人;

2.提供高德或百度地图查询截图,不提供不得分;

3.投标人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前6个月社保证明,原件备查;

4.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评审专家无法辨认的,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评委打分

4

应急保障方案

5

1.根据投标人提供应急保障方案进行评价,包含但不限于:

①投诉处理方案;

②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方案;

③天气、运输设备等因素产生的配送事故处理方案;

④停电停水、燃气泄漏、消防安全等方面应急保障能力、应急预案。

评审依据:

方案包含以上4项内容得3分;包含以上任意3项内容得2分;包含以上任意2项内容得1分;包含以上任意1项内容得0.5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2)在此基础上,专家根据各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进行评价:

①评审为优:处理方案考虑周到,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加2分;

②评审为良:处理方案考虑较周到,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的,加1分;

评审为中:处理方案考虑不够周到,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一般,加0.5分;

评审为差:内容差,缺乏可操作性或未提供的不加分。

评委打分

5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8

(一)评分内容

考察投标人拟安排的项目经理情况,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否则本项不得分,在此基础上进行评分:

(1)具有二级或以上中式烹调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2)具有省级以上餐饮行业协会颁发的厨政管理师证书;

(3)具有省级以上餐饮行业协会颁发的高级职业经理人证书;

(4)具有省级以上餐饮行业协会颁发的质量管理师证书;

(5)具有省级以上餐饮行业协会颁发的营养配餐师;

同时满足以上要求的得8分,否则不得分。

(二)评分依据

1、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提供项目负责人开标日前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且载有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公章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如开标日当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成立时间不满1个月的投标人需提供成立时间相关说明材料,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人员为投标人自有员工;若未按要求提供,则该人员作不得分处理;

2、第(1)项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和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截图(http://zscx.osta.org.cn/),如是人社部备案的第三方机构颁发的,还需提供该第三方机构在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公示查询系统(http://pjjg.osta.org.cn/index.html)的查询截图

等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不提供则不得分。

3、第(2)-(5)项由省级以上餐饮行业协会颁发的证书,还需提供该组织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的查询截图(截图状态为正常),不提供则不得分;

4、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评委打分

6

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10

(一)评审内容:

拟安排的本项目主要团队成员情况须均是投标单位员工【要求投标单位提供为其缴纳的6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如开标日前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提供,可往前顺延一个月。若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且成立时间不足两个月可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承诺拟派投入本项目人员均为投标人本单位自有成员,格式自拟),未提供本项不得分】在此基础上进行以下评审:

(1)厨师长:

具有烹饪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在人社部备案的第三方机构)颁发的一级中式烹调师证书,同时满足得 2分,缺一项不得分。

(2)公共营养师:

具有食品营养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三级/高级公共营养师证书及三级/高级食品检验工证书,同时满足得2分,缺一项不得分。

(3)厨师:

每具有一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在人社部备案的第三方机构)颁发的一级中式烹调师证书的得1分,满分2分;

(4)面点师:

每具有一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在人社部备案的第三方机构)颁发的一级中式面点师证书的得2分,满分2分;

(5)每具有一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在人社部备案的第三方机构)颁发的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得2分,满分2分;

注:同一成员满足多个要求不得累积得分,按最高得分只计算一次。

(二)评分依据:

1、同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和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截图(http://zscx.osta.org.cn/),如是人社部备案的第三方机构颁发的,还需提供该第三方机构在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公示查询系统(http://pjjg.osta.org.cn/index.html)的查询截图

等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不提供则不得分。

2、学历证明需提供学历证书及学信网查询记录;学信网无法查询的需提供毕业院校、人社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等单位出具的证明:海外留学人员学历无法通过学信网站查询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官网查询截图。证明材料均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7

食材检测能力

14

(一)评审内容:

1、投标人需提供自2024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合格的食材检测报告(需有CMA和CNAS标识):

①蔬菜:镉、总汞、铅、总砷、阿维菌素、倍硫磷、滴滴涕、敌敌畏、甲胺磷、克百威、六六六、水胺硫磷、氧乐果;

②水果:铅、滴滴涕、敌敌畏、啶虫脒、甲拌磷、克百威、六六六、杀螟硫磷、氧乐果、乙酰甲胺磷;

③大米:色泽、气味、不完善粒含量、互混率、碎米、加工精度、水分含量、黄粒米含量、铅、镉、铬、总汞、黄曲霉毒素 B1、无机砷、赭曲霉毒素 A、稻瘟灵、甲基嘧啶磷、苯并[a]芘;

④食用油:过氧化值、酸价、乙基麦芽酚、特丁基对苯 二酚、溶剂残留量苯并[a]芘、邻苯二甲酸二、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邻苯二甲 酸二异壬酯

⑤冻品:形态、色泽、总砷、铬、沙门氏菌、组织结构、杂质、过氧化值滋气味、铅、镉、氯霉素、金黄色葡萄球菌;

⑥鸡蛋:总汞、苏丹红1、苏丹红Ⅱ、苏丹红Ш、苏丹红Ⅳ、铅、呋西林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妥因代谢物、氟苯尼考、恩诺沙星、氯霉素、地美硝唑、甲硝唑、氟虫腈;

⑦猪肉类:挥发性盐基氮、克伦特罗、利巴韦林、地塞米松、五氯酚酸钠、恩诺沙星、替米考星、沙丁胺醇、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氧氟沙星、甲硝唑、氯霉素、磺胺类(总量)莱克多巴胺、磺胺二甲嘧啶;

⑧牛奶:蛋白质、非脂乳固体、酸度、脂肪(脂肪含量)、山梨酸及其钾盐、苯甲酸及其钠盐、丙二醇、三聚氰胺、商业无菌;

⑨禽类:五氯酚酸钠、四环素、氧氟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土霉素、恩诺沙星、替米考星、磺胺类(总量)、甲氧苄啶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金霉素、胺二甲啶;

⑩水产品类:挥发性盐基氮、甲基汞、镉、多氯联苯、无机砷、铅、五氯酚酸钠、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孔雀石绿、氧氟沙星、磺胺类总量、磺胺二甲嘧啶、氯霉素。

⑪生产用水(检测项目须包含但不限于:pH、砷、铁、铅、铜、铬(六价)、锌、锰、亚氯酸盐、总β放射性、总硬度、氨、氯酸盐、氰化物、浑浊度、溶解性总固体、肉眼可见物、臭和味、色度、高锰酸盐指数、汞、三氯乙酸、三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溴酸盐、硫酸盐、大肠埃希氏菌、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

上述11类,每提供一类有效期内的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得1分,最高得11分。同一类提供多份只计取一次分值。

2、投标人提供以下不同的餐食成品在2024年7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期间的检测合格报告(需有CMA和CNAS标识)

(1)熟菜类(检测项目须包含但不限于:菌落总数、副溶血性弧菌、大肠埃希氏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沙门氏菌、蜡样芽孢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2)米饭类(检测项目须包含但不限于:菌落总数、副溶血性弧菌、大肠埃希氏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沙门氏菌、蜡样芽孢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3)面点类 (检测项目须包含但不限于:菌落总数、副溶血性弧菌、大肠埃希氏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沙门氏菌、蜡样芽孢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每提供一类有效期内的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得1分,最高得3分。同一类提供多份只计取一次分值。

以上1、2项累计得分,最高得14分。

(二)评审依据:

1、提供投标人与出具检测报告的检测机构签订的有效检测合作协议、检测机构的CNAS和CMA认证证书扫描件;

2、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及检测报告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网站查询截图(http://cx.cnca.cn/CertECloud/qts/qts/qtsPage?currentPosition=undefined)。

3、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评审专家无法辨认的,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商务部分

33

序号

内容

权重

评分规则

评分方式

1

有效业绩

10

(一)评审内容:

1、投标人自2022年12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期间,承接过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委托的类似配餐项目,且合同服务经甲方履约评价为优或优秀或满意或同等最高评价(仅有分数,无评价结论的视为不符合要求),每提供1项,得1分,最高得3分;

2、任意一个业绩合同甲方为学校且合作年限达5年或以上的餐饮类项目,得2分,最高得4分;

3、投标人自2023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期间,满足同时(餐食配送或用餐时间)多点(至少达到5个用餐地点)配餐要求的,得3分,最高得3分。

以上3项累计得分,最高得10分;续签合同按一个合同计算,同一个甲方(采购方)的业绩仅计算一次,不重复得分。

(二)评审依据:

1、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甲乙双方单位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期限、签订时间、合同双方签章页)及合同甲方出具且加盖公章或相关业务章履约评价扫描件;若合同关键页未体现的,需提供由合同甲方出具且加盖公章或相关业务章的证明文件。

2、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评审专家无法辨认的,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评委打分

2

荣誉情况

7

(一)评审内容:

1、投标人获得“品牌百强企业”称号或荣誉的,得3分;

2、投标人获得国家级餐饮行业相关协会颁发的“团餐服务百强企业”称号或荣誉的,得2分;

3、投标人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关部门批准开展与餐饮类相关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或培训资质的,得2分。

(二)评分依据:

1、第1-2项要求提供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

2、第3项要求提供相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关部门官方网站的查询截图等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

3、由社会组织颁发的证书,还需提供该组织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的查询截图(截图状态为正常);

4、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清晰扫描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评委打分

3

认证体系情况

10

(一)评分内容:

(1)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2)具有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3)具有公共机构食堂运营服务评价认证证书的,得1分;

(4)具有客户投诉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5)具有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6)具有十二星售后服务持续改进能力评价认证证书的,得1分;

(7)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8)具有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9)具有培训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10)具有能源管理体系证书的,得1分

(二)评分依据:

1、同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和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e云)(cx.cnca.cn)【证书状态:有效】网站查询截图等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清晰扫描件和官方网站查询截图,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评委打分

4

保险购买情况

6

(一)评审内容:

1、投标人提供有效的食品安全保险:

总保额≥40000万且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在3000万或以上的得3分,

20000万≤总保额<40000万且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在3000万或以上的得2分,

10000万总保额<20000万且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在3000万或以上的得1分,

其余不得分;

2、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公众责任保险:

总保额≥40000万且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在3000万或以上的得3分,

20000万≤总保额<40000万且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在3000万或以上的得2分,

10000万总保额<20000万且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在3000万或以上的得1分,

其余不得分;

以上小项累计得分。满分6

(二)评分标准:

1、要求同时提供保险发票和保单等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保险购买日期需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前,且保险有效期需覆盖项目开标日期;

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清晰扫描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评委打分

三、现场考察

10

1

现场考察

5

对投标人现场配餐场地的环境卫生、人员管理、加工流程进行综合打分。

①评审为优:环境卫生好,人员管理和加工流程规范的,得5分;

②评审为良:环境卫生较好,人员管理和加工流程较规范的,得3分;

③评审为差:内容差,缺乏可操作性或未提供的不加分。

评委打分

2

样品评价

5

对投标人根据项目餐标提供的样品进行评价打分。

①评审为优:菜品丰富、色香味俱优、营养合理,适合学龄学生食用的,得5分;

②评审为良:菜品卖相一般、口味尚可,但缺乏亮点的,得3分;

③评审为差:菜品搭配不合理、口味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深圳市南山实验教育集团前海港湾学校

  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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