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2-18来源:深圳市政府在线
在全面执行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的基础上,我市形成了重点资助与普惠资助相结合、帮困助学与正向激励相结合的“多元混合”学生资助模式,构建了具有深圳特色的、公办和民办同等对待、覆盖高等教育、高中教育、义务教育及学前教育全部学段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施了包括国家资助、校内资助和社会资助在内的多种形式的学生资助措施,从制度上基本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其中高校资助政策项目多,涵盖本专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中职资助覆盖面广、基本实现中职教育免费;普通中小学实施“应助尽助”与特困生重点帮扶相结合;学前教育保教费资助标准高居全国之首。
普通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主要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退役士兵教育资助以及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绿色通道”、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其它资助政策;此外,还包括社会和校内资助、特殊困难补助和生活补贴等资助政策。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主要有国家助学金、国家免学费、特困生学生服费资助以及校内奖学金、顶岗实习、学校减免学费等辅助资助政策。
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主要包括国家助学金、特困生学费减免及学生服费资助等。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主要有特困生学生服费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等。
学前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主要有保教费资助及生活补贴等。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