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9-28来源:深圳市教育局
居住证作为主要的入学依据,可享受我市教育基本公共服务,是在本市申请学位的基本条件之一。有效的住房证明是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落实就近入学的依据。住房证明材料包括:《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包括购房交款收据),或核验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登记备案时间连续满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凭证》,或住建部门出具的连续满1年以上的《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居住证是判断“是否可以在我市申请学位”的标准,住房证明是判断“是否可以申请片区学校学位”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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