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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要收学费吗?

时间:2018-06-13来源:广东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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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免收杂费。条件尚不具备的地方,由各市、县人民政府根据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制定收费标准。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减免杂费。政府设立助学金,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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