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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1-25来源:深圳市教育局
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超前教学。对各培训机构面向学龄前儿童,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等名义提前教授小学内容的,必须结合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予以规范。培训机构不得使用“不要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等忽视儿童成长规律、强调学业竞争与压力的宣传用语误导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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