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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发放和使用在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

时间:2018-05-10来源:南山区教育局(区教育督导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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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康成长补贴经费拨付给幼儿园,由幼儿园按规定分类使用:一是退还或抵扣符合补贴申领条件在园儿童已缴纳的部分保教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300元(每学期650元)。其中:已按学期缴纳保教费的在园儿童,一次性退还给儿童家长;按月缴纳保教费的在园儿童,从收到补贴经费的下个月起抵扣应缴保教费,三个月内抵扣完毕;二是退还符合补贴申领条件的在园儿童家长已垫付的儿童体检费,退费标准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幼儿园儿童健康检查工作的通知》(深教〔2012〕599号)的规定;三是剩余经费用于购买儿童读物或玩教具,开展全园教育教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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