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 | EN
新闻搜索 服务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服务 > 教育服务 > 常见问题
时间:2021-04-01来源:南山区教育局
职业院校和实习企业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顶岗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学校要做好补贴对象、补贴时间的核对与认定工作。对于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滞留国家相关补助资金的部门和学校,要予以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
主办: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深圳市南山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03050037
网站备案号:粤ICP备17157920号-1
公安备案号:440305020013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