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3-01来源:深圳市教育局
根据《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粤教考[2019]18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考[2019]19号)规定,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采用“运动参与+体质健康测试+运动技能测试”方式进行;艺术(或音乐、美术)科目考试采用“过程性评价+必修课程测试+专项艺术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信息技术科目考试分基础知识测试和操作能力评定两部分;通用技术科目考试形式分为笔试(或机试)和实操测试两种。
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督促和支持各学校上好体育与健康等必修科目课程,加强相关教学设施设备、师资队伍、校内外实践活动等条件保障,通过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帮助学生学好、考好,避免家长为学生应考备考投人不应该和不必要的精力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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