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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2-25来源:深圳市教育局
儿童伙食费应当独立核算,每月结算。儿童连续请假2天以上的,幼儿园应当按N-1天结算退还伙食费。每学期末(转、退园儿童离园时),幼儿园应当将儿童伙食费结余部分全部退还给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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