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04来源:广东省教育厅
出台《意见》的目的,一是实现全省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认定认定工作基本做法的统一;二是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认定工作更具客观性,尽量减少主观因素;三是实现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认定工作可操作性。
主要思路是,以民政、扶贫、残联等部门的认定为基础,参考省内外有关和有关学校成熟做法,规范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依据、标准、等级,为实施精准资助打好基础。今后,有关部门可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按困难程度,配置不同资助项目,精准资助资金投放和预算安排,实行资助资源的科学配置,推进落实完善资助工作程序规范,公开和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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