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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深圳市南山区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规则》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

时间: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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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区直各单位,驻区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23年)的要求,做好涉及行政复议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研究,区政府决定废止《深圳市南山区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规则》(深南府规〔2021〕2号),本通知自2024年2月29日起施行。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9日


主办: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深圳市南山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