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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西丽湖国际科教城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时间:2021-11-25来源:南山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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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1-25

名 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西丽湖国际科教城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文 号:深南府规〔2021〕6 号

主 题 词:

各街道办,区直各单位,驻区有关单位:

  《关于推动西丽湖国际科教城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的若干措施》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5日

关于推动西丽湖国际科教城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的若干措施

  为推进落实西丽湖国际科教城发展战略规划,引“金融活水”精准滴灌“科技苗圃”,营造国际一流创新创业生态,结合南山区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综合贡献奖励,对在南山区注册设立且上年度企业综合贡献超过1000万元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股权投资基金,按其上一年度区级综合贡献的80%给予奖励;对入驻西丽湖国际科教城的,按其上一年度区级综合贡献的100%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二、项目投资奖励,对新设立或新迁入的股权投资企业,根据其上一年度实际投资南山区企业(上市企业再融资除外)的累计金额,每满5000万元给予其管理企业100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1000万元,奖励期限不超过3年。(责任单位: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三、鼓励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对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获得融资的,按实际融资成本不高于70%的比例给予资助。(责任单位: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四、扩大西丽湖国际科教城品牌影响力,对持牌金融机构、重点股权投资企业、知名股权投资服务机构等在西丽湖国际科教城举办的具有股权投资行业影响力的全国性峰会、论坛等活动,经认定后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五、鼓励龙头企业、知名金融机构、头部创投机构等设立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发挥产业资源和金融服务优势,集聚优质创业项目,经评审通过的,给予其建设运营、孵化服务等经费资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资助300万元,连续资助不超过3年;对在区政府创新型产业用房设立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运营机构,给予最低折扣租金的优惠支持。(责任单位:区科技创新局)

  六、加大出资支持,区产业发展引导基金首期出资5亿元,对涉及西丽湖国际科教城发展的子基金予以支持,对相关申报方案加快审批、加大出资额度。(责任单位:汇通金控公司)

  七、落实区属基金让利,对区属基金投资于西丽湖国际科教城项目的天使类子基金所产生的利润给予让渡。(责任单位:汇通金控公司)

  八、设立西丽湖国际科教城概念验证基金、中试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对落户西丽湖国际科教城且符合产业导向的科研团队、初创企业给予股权融资支持。(责任单位:区科技创新局、汇通金控公司)

  九、发挥政策性担保作用,区属融资担保公司对辖区符合条件的创投机构和科技企业按不高于0.8%/年的优惠费率收取担保费。(责任单位:汇通融信公司)

  十、人才安居支持,对在西丽湖国际科教城注册设立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根据其实际管理规模,给予人才住房定向配租。(责任单位:区住房建设局、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十一、附则

  (一)本措施由南山区人民政府负责解释,由责任单位制定操作规程具体落实。

  (二)本措施涉及的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机构职责、项目申报、审批流程、监督与检查等相关内容按照《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三)本措施与我区其它扶持措施有重复的,以此件为准,不得重复享受。执行期间如遇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调整的,根据新政策做相应调整。

  (四)本措施自2021年12月6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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