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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南山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5)》的通知

时间:2020-10-19来源: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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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10-19

名 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南山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5)》的通知

文 号:

主 题 词: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驻区有关单位:

  《深圳市南山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5)》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卫生健康局反映。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19日

  深圳市南山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5)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中医药大会精神,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深圳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5年)》,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中西医并重,推动中西医互补、协调发展,对标粤港澳大湾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和蛇口自贸区建设,着力构建优质高效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中医医疗服务需求。

  二、总体思路和目标

  未来5年,以"1+1+N"为南山区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即制定1份中医药事业发展实施方案—南山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建设1家中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南山医院(南山区中医院)(以下简称区中医院);打造区中医院教学科研基地,区中医院中医“治未病”中心和区中医院中医诊疗交流平台,强化综合(专科)医院学科建设、提升社康中心中医药服务能力。着力构建完善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强化人才支撑,做实做优基层中医药工作。多部门合作,培育中医药产学研体系和中医药健康产业,促进中医药科研创新,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和交流。将南山区建设成辐射粤港澳大湾区的中医药传承创新城区,努力打造“健康深圳”南山样板。

  三、组织领导

  建立由区主要领导为召集人,分管领导为常务召集人的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沟通顺畅、响应及时、运行高效的联动机制。成员单位包括: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才局)、区委统战部、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创新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局、区住房建设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区政府公共物业管理中心、区工务署、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市医疗保障局南山分局、区医疗集团总部。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局,区卫生健康局主要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区卫生健康局设置独立的科室具体负责中医药工作的具体落实,设置区中医院筹建办公室负责医院筹建和早期运营工作。区医疗集团总部设置独立部门统筹全区基层中医药服务提升工作。

  四、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改革中医药发展政策机制

  1.强化财政对中医的补助。政府财政全力保障中医药事业发展,全力保障区中医院建设和运营经费。完善“以事定费、购买服务、专项补助”财政补助政策,加大向中医药倾斜力度。适时调整提高对区属医院中药饮片补助标准和中医基本医疗服务补助标准。执行对中医药进社康引导激励政策,促进分级诊疗,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在社康机构就诊,中药及针灸等中医类治疗项目“打七折”。(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财政局、市医疗保障局南山分局)

  2.加强中医药人才引进、健全人才评价机制。规划引进中医药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建立人才引进“绿色通道”,提前为区中医院做好人才引进和储备工作。对符合人才引进政策的市名优中医,按规定给予相应待遇。积极向市层面争取突破关于院班子成员和中医专业技术人才聘任的政策限制。改革完善职称评价制度,提高社康中心中医高级职称岗位总额及比例,提升中医“治未病”医务人员职称晋升空间。(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委组织部(区人才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局)

  3.成立南山区中医药协会。支持成立以公立和民营医疗机构中医药专家为主导的南山区中医药协会,积极开展中医药学术交流、科学普及、咨询论证,承担桥梁纽带职责,承办政府在转变职能中委托、交办的各项工作和任务。维护中医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中医药工作者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为建设中医药传承创新城区献谋献策。(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民政局)

  4.落实鼓励社会办中医政策。全面取消社会办中医选址、距离、数量等限制。鼓励中医医疗机构连锁经营。对社会办中医机构在医保定点、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方面一视同仁。加强培训督导,对培训督导项目给予财政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承担居民慢病管理、家庭医生等服务,并享受与公立医疗机构相同的待遇。(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财政局、市医疗保障局南山分局)

  5.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多部门联动,对辖区社康机构、民营医疗机构、药店及养生保健机构开展依法执业、中药饮片质量等督查工作,确保中医药监管不留死角,净化中医药服务市场,对中医药行业中的不正之风加以纠正,推动中医回归本源。(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

  6.中西医并重,发挥中医药防病治病优势。建立重大传染病防治的中西医协同机制,更好发挥中医药在流感等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的作用。建立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西医会诊制度,将中医纳入多学科会诊体系,促进中医药在重大疾病诊疗中发挥协同作用。(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集团总部)

  (二)建立完善具有传承创新特点的中医药服务体系

  7.加快区中医院建设。推动各项前期工作有序开展,加快法定图则调整及用地规划办理进度,确保2020年10月完成用地手续办理,具备开工条件,2020年底开工建设,争取3-5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将区中医院打造成集中医预防保健、临床诊疗、康复照顾为一体的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国际交流、传承发展、开放创新的三级甲等水平的中医院。逐步建设形成完善的中医药预防保健体系,中医专科诊疗体系,以中医适宜技术为核心的中医康复服务体系和中医药科研平台。(责任单位:区工务署、区发展改革局、区卫生健康局、区住房建设局、区应急管理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8.扩容充实区中医院门诊部。坚持区中医院“边建设、边运营”原则,在管理运营好现有区中医院门诊部的基础上,分别在南山区南、中、北部,增设三处区中医院门诊部分点。将南部片区建设成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化中医诊疗平台、中部片区打造成5A级中医“治未病”中心、北部片区建设成中医药工作医、教、研基地,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的同时有序开展区中医院人才储备工作。(责任单位:区住房建设局、区政府公共物业管理中心、区发展改革局、区卫生健康局)

  9.构建中医“治未病”服务体系。建设区中医院“治未病”中心,与区中医院门诊部统筹开展中医“治未病”工作,形成管理规范、中医特色明显、技术适宜、形式多样、服务规范的中医“治未病”服务体系。健全基层中医“治未病”服务网络,推动社康机构设置中医“治未病”服务站,建立不少于3个中医“治未病”服务平台。充实中医预防保健、中医养生和中医康复服务内涵,将中医“治未病”服务融入基层健康管理、家庭医生签约等服务,推动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中医“治未病”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集团总部)

  (三)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10.健全中医药人才教育体系。鼓励知名中医药院校来南山办医办学,鼓励区属医院与权威中医药机构合作开展中医药教学和科研合作项目。鼓励医疗机构参与落实鹏城岐黄工程,培养本区优秀中医药骨干人才。鼓励西医学中医,鼓励符合条件人员参加传统医学师承、传统医学确有专长和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医师资格考核。按照临床医学院标准筹划建设区中医院,将其建成广州中医药大学临床医学院和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成后,按照深圳市奖励政策给予经费支持。(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

  11.加强中医药传承。鼓励医疗机构建设各级名中医传承工作室,深度挖掘整理研究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鼓励区属综合(专科)医院和区域社康中心依托广州中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名中医资源设立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在市财政补助经费的基础上,项目建设单位投入不少于1:1的配套资金,为项目实施提供保障条件。(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财政局、区医疗集团总部)

  12.充实中医全科医师队伍。每年培养中医全科医师(含转岗)约20名,每年选派基层中医全科医师到上级中医院或国内外院校进修学习,社康机构中医全科医师占比不低于30%。(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集团总部)

  (四)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中医药学科建设

  13.大力推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落实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计划,实施中医全科医护人能力提升工程,实现社康机构中医药服务“三个 100%”,100%I类社康中心建成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100%Ⅱ类社康中心设置中医科、100%社康站开展中医药服务。优选建设一批市级基层中医药服务示范点。鼓励社康机构招录中医全科医生,并按照深圳市相关政策发放生活补助。在基层社康机构推广使用中医适宜技术,加强心脑血管病、糖尿病等慢性病的中医药健康管理。(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集团总部)

  14.加强中医药专科建设。鼓励区属医院建设市级中医临床重点专科和中医特色专科,对市级中医重点专科,在市财政补助的基础上,建设单位落实1:1配套建设经费。区中医院门诊部牵头成立南山区中医学科联盟,以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为依托,协同区属医院中医科及社康机构,整合资源,通过设立名中医传承工作室、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开展中医“治未病”、中医康复特色服务、学术交流培训、义诊咨询讲座等方式,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水平。大力引进中医高层次“三名工程”团队,按照“三名工程”资助相关规定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财政局、区医疗集团总部)

  (五)推动中医药科技创新

  15.推进“互联网+中医药”服务。探索中医药健康服务与互联网创新成果深度融合,借助南山科创优势,运营好“中药配送服务中心”,发挥“互联网+中医药”优势,为居民提供包括中药饮片、配方颗粒、中药煎煮、膏方制作、药品配送、用药咨询等药事服务。依托互联网医院建设,开展线上问诊、用药咨询和中医药健康管理。(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集团总部、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16.发展院内传统制剂。鼓励研发院内中药制剂、开展特色临方炮制。促进中医药非遗和学术流派保护和发展,做好名老中医验方药剂保护和传承。支持鼓励儿童用中成药创新研发。(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市医疗保障局南山分局)

  17.推动中医药科研创新发展。支持各医疗机构积极开展中医中药临床和基础研究。对获得国家和省、市科技计划资助的中医药项目,按照深圳市有关政策措施予以配套支持。营造中医药科研良好氛围,在人才培养、绩效考核、岗位晋升、后勤保障等方面给予中医药科研人员相应激励措施,提升中医药人员开展科研活动积极性。(责任单位:区科技创新局、区卫生健康局、区人力资源局)

  (六)促进中医药文化交流和健康产业发展

  18.培育中医药产学研体系。支持省中医临床研究院和省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在南山设立分院和研究基地。将中医药与现代医学尖端研究成果相结合,加强对重大疑难疾病、重大传染病防治的联合攻关。开展中医药循证医学研究,研究既贯通中西、又体现中医特色诊疗优势的指标体系和临床路径,力争在肿瘤、免疫、心理等疾病上取得突破性进展。鼓励中医医疗机构、科研院所与中医药企业合作,促进企业孵化和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加快中医药产学研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创新局、区卫生健康局)

  19.培育中医药健康产业。引导中医药与旅游、中医药与互联网、中医药与时尚文化等融合的创意项目落地南山,推动中医药与现代科技的融合发展,鼓励推动中医药与人工智能、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等结合,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中医药企业和研发平台。加强中医药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创新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

  20.加强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交流合作。鼓励支持区属医疗机构与中药质量研究国家重点实验室等港澳权威中医药机构合作开展国际中医药培训和科研协作。利用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在粤港澳以及东南亚地区的辐射优势,依托区中医院门诊部和区中医院,以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水平医院同质化服务为根基、以地域优势为窗口,打破机制体制壁垒,不断深化粤港澳大湾区在中医医疗、教育、科研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构建三地高水平中医医疗共享、岭南中医药文化交流和科研合作平台。(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委统战部、区医疗集团总部)

  21.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实施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深圳纪念世界传统医药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提升辖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和中医药知识的知晓率,营造浓厚的中医药文化氛围。组建南山区中医药健康文化科普宣讲团,定期组织开展中医药健康文化科普宣讲活动,突出岭南医学特色。在南山区“百姓讲堂”以及“院士讲堂”中加入中医药专题。全区建设不少于50个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集团总部)

  22.开展南山区中医药进校园活动。将市级中医药健康文化科普基地纳入南山区中小学教育实践基地,组织区内中小学生参观学习。录制中医药科普知识小视频在中小学空中课堂以及网络云课堂播放。组织南山区中小学开展中医药手抄报、岭南常用中药材辨识、我和中医药征文等形式多样的校园活动。采用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编制的中医药科普教材,在全区中小学开设中医药科普课程选修课。(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集团总部)

  23.推进中医药文化主题公园建设。建设一家中医药主题公园,培植中药苗圃,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展示、专家义诊咨询、八段锦和养生操等教学表演等惠民活动,推进中医药文化走近市民生活。(责任单位: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

  五、保障措施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各医疗机构党建工作,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严抓作风纪律建设,推动全区医疗卫生系统干部职工为中医药事业的传承创新发展不懈奋斗。

  (二)建立容错和问责机制。鼓励先行先试,大胆探索,推动中医药在服务模式创新、诊疗手段优化、科研方法改进等方面加快发展,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各部门要认真研究中医药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做好跟踪分析、督导解决。对不认真落实中医药政策、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敷衍塞责的,依法依规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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