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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南山区民办幼儿园转型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8-10来源: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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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8-10

名 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南山区民办幼儿园转型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主 题 词: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0年南山区民办幼儿园转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0日

  2020年南山区民办幼儿园转型工作方案

  为加快我区公办幼儿园建设,根据《南山区公办园建设及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实施路径,采取积极措施,加大财政投入,拟将我区部分民办幼儿园,优先转化为公办幼儿园。

  一、工作目标

  采取“分类推进、成熟先行”的推进策略,将我区符合一定条件的民办幼儿园转为公办幼儿园。2020年9月前,下达设立为公办幼儿园的批复及完成法人登记。过渡期至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结束,按公办园运行,确保师生平稳过渡,有序运转。

  至2020年9月,我区公办幼儿园达到近100所(其中原公办园65所、2020年新建公办园3所、2020年民转公至少27所),公办幼儿园在园儿童占比达到50%,每个有条件的社区至少有1-2所公办幼儿园,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儿童占比达到80%以上。

  二、工作原则

  (一)分类施策。民办园转型工作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做到“一园一策”,有序推进。

  (二)规范操作。民办园转型工作应明确目标,规范程序,健全机制,注重实效。

  (三)平稳过渡。民办园转型工作应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维护正常办学秩序,注重平稳过渡。

  三、分类操作指引

  (一)提前转型学校(含高校)产权或举办的幼儿园。(区教育局、区政府公共物业管理中心等负责)

  由高校承办的政府产权幼儿园提前终止承办协议,转型为公办幼儿园;由各学校(集团)利用政府物业举办的幼儿园,区物业管理中心负责产权移交后,交由区教育局继续由原举办单位办成公办幼儿园;由各学校(集团)租赁、租借其他物业举办的幼儿园,将租金纳入幼儿园年度部门预算予以保障,转为公办幼儿园。因历史原因由学校物业租借给他人举办的民办园,理清产权关系,协商奖补方案后,办成公办幼儿园。

  (二)优先发展承办协议未到期的政府产权配套幼儿园及新移交产权的政府物业幼儿园。(区教育局、区政府公共物业管理中心、区民政局等负责)

  承办协议未到期的政府产权配套幼儿园,鼓励提前终止合同,转为公办幼儿园。参照深圳市普通小学开办费标准50万/班,以此为上限,结合办园条件、合同剩余年限、资产评估结果等因素,给予开办费补偿。(区教育局牵头;区审计局、区财政局等协办)

  已委托社会组织或个人办学的幼儿园,因历史原因园所产权新移交给政府的(如特蕾新山海幼儿园、东泰幼儿园),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三)应当转型自有自办或承办合同到期的村集体及国有产权幼儿园。(各街道办、区国资局、区教育局负责)

  村集体物业或国有产权自办(举办)的幼儿园(如湾厦村幼儿园等),由各街道牵头,经街道研究审定,理清各类关系后,由区教育局办成公办幼儿园。涉及需缴纳租金的园所,经向区物业主管部门申报审核并按相关程序评估后,租金纳入幼儿园年度部门预算予以保障。原有设施设备按资产评估给予奖补。

  (四)鼓励提前转型其他村集体产权、国企产权或其他私企、个人产权幼儿园。(各街道办、区教育局牵头)

  由各街道牵头,摸排辖区内有转型意愿的幼儿园达成转型初步协议,并沟通对接园舍物业所有权人达成园舍租赁或使用协议。参照《南山区民办幼儿园转型补偿标准》,给予原举办方开办费补偿。参照政府租金标准计算租金,租金纳入幼儿园年度部门预算予以保障。

  四、举办主体与人员安置

  (一)新举办单位

  原由学校(集团或高校)举办的,原则上继续由原举办单位举办;原由社会个人或机构举办的,新举办单位原则上由区教育局确定,主要由南山区原有的5所老公办园、区属公办教育集团、部分公办中小学以及在本市的高等院校作为举办主体。

  (二)人员安置

  1.幼儿安置。原在园儿童按自愿原则由转型后的公办园全部接转,接转后保教费按照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收取。

  2.原有教职工。原民办园教职工,按自愿原则由转型后的公办园全部接转,接转后重新与公办园签订新的劳动合同,薪酬标准按照《深圳市公办幼儿园教职工过渡期薪酬参照基准》执行。

  五、工作措施

  (一)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南山区公办幼儿园建设及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行动方案(2019-2020年)》,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湘岳  区长

  副组长:练  聪  副区长

  刘根平  区政协副主席、区教育局局长

  成  员:区委(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委政法委、区教育局负责同志,区发展改革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建设局、区国资局、区政府公共物业管理中心、各街道办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由夏育华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的职责为研究与审定转型过程中需解决的重大问题。

  涉及政府其他部门的职责按照《南山区公办幼儿园建设及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和职责》的分工执行。

  (二)倒排工期,稳步落实

  1.8月,各相关部门应通过座谈、调研等方式全面摸排转型对象幼儿园、原举办方(或产权方)的情况及诉求,达成转型初步协议,制定相应工作方案,积极推进。

  2.9月初,区委(政府)办公室负责下达2020年公办幼儿园的批复,区委编办同步启动公办幼儿园二类事业单位设立,及法人登记工作。幼儿园新举办方及法定代表人由区教育局确定后按程序报区委编办作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3.9月底前,区民政局负责指导各幼儿园注销工作,并及时注销其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区教育局负责注销到期政府产权幼儿园原办学许可证。

  4.9月初,区教育局负责安置原民办园幼儿及原有教职工。

  5.9月初,区财政局下达公办幼儿园运营经费。

  6.9月,按照公办幼儿园管理运营。

  (三)密切协同联动,确保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各任务单位要根据转型任务清单,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民转公实施方案,并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集体资产和联系教育的领导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采取有力措施,安排专人跟进,同时建立好台账,做到一园一台账。定期组织召开幼儿园转型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会,及时研究转型过程中的重点、难点和堵点问题。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幼儿园转型的相关工作,以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完成好各项转型任务。

  (四)按时完成任务,接受市政府督查督办

  各部门严格按照任务清单,制定时间表, 细化工作措施,扎实稳步推进,保证按时完成任务,接受市政府教育督查委员会2020年9月的督查。对教育攻坚任务完成滞后的,市教育督导机构将会约谈相关责任人。教育督导结果将会作为区绩效考核重要依据。


附件:

1.2020年南山区民办幼儿园转型及公办幼儿园建设任务分解清单(略)

2.南山区民办幼儿园转型补偿标准(略)

3.南山区公办幼儿园建设及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和职责(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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