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房屋租赁管理和出租屋综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负责辖区房屋租赁合同的登记管理工作。
3、协助公安部门做好出租屋承租人信息采集和反馈工作。
4、负责做好出租屋业主的法制宣传教育,并与之签订相关责任书。
5、协助公安、税务、计生、工商、消防等部门做好出租屋综合治理及查处工作。
6、负责辖区出租屋税、费征收工作。
7、负责辖区房屋租赁纠纷的调解处理,受理违法租赁行为的投诉。
8、负责收集和上报出租屋综合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做好房屋租赁和出租屋综合管理的服务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