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 街道人大工委办公室及桃花园、花果山、赤湾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联络员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目的: 街道“人大工委办公室及桃花园、花果山、赤湾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联络员服务项目”将于2023年7月31日到期,根据《深圳市区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办法(暂行)》“街道人大工委设办公室,应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和《深圳市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样板站工作标准》中样板站要“有专职联络员”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拟申请开展 街道人大工委办公室及桃花园、花果山、赤湾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联络员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货物】/【☑服务】:
(1)街道人大工委办公室及桃花园、花果山、赤湾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各安排1名联络员,共4名。负责人大工委办公室和联络站日常工作和代表日常联络服务工作,包括根据人大工委工作部署,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活动方案并落实;建立、制作和完善相关档案材料;及时分析、总结日常运行情况;及时填写、上报意见、建议,按要求做好代表建议、民生实事跟踪催办和代表收集问题的交办跟踪和相关材料报送;做好代表学习、视察、调查研究、参加会议、联系选民群众等活动组织、协调、服务工作和宣传工作;负责来访群众的接待工作,记录、整理来访群众问题,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完成街道人大工委、街道代表小组和联络站站长交代的其他工作任务等。
以上岗位按照每周5天,每天8小时工作制设岗,除正常的8小时工作任务,还包括工作岗位必要的加班。岗位除上述具体要求外,中标人派出的服务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组织纪律性强,具有正义感、责任感、行动敏捷。
②身体素质好,有吃苦耐劳精神。
③熟悉运作word、excel、ppt等日常行政办公软件。
④沟通能力强,服务态度好。
⑤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⑥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工作扎实,廉洁自律。
⑦经过公安部门审核,无不良或违法犯罪记录。
⑧上岗前需签订廉洁服务保证书及保密协议书。
(2)中标人拟派出的新进人员须大专以上学历,中共党员优先,年龄45周岁以下,体检合格方可入职。
(3)为保证人员稳定性,派驻的正式员工不能用实习生和退休人员。
(4)服务期满或更换人员时,不可带走任何公共物品,纸质和电子归档资料不可私自删减。
(5)为保证人员稳定及交接顺畅,不影响街道正常的公共服务,中标人应当在原有岗位工作人员愿意留岗的情况下优先接收原有工作人员。
(6)本项目投标人须指定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负责人无需驻点服务,作为与采购人的固定联络人,负责统筹、对接、协调本项目工作人员及工作的全部。
4.项目质量要求:
(1)中标人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服务要求,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条件招录工作人员。
(2)中标人提供的服务人员应随时听从采购人及其使用部门的工作调配,采购人及其使用部门有权灵活调整安排工作人员,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调配人员开展其他专项行动。
(3)中标人提供的服务人员因个人原因需要提前结束服务期的,中标人应提前30日将要辞职人员名单向采购人通报并征求意见。待采购人同意并完成移交手续后方可离职,其相关手续由中标人负责办理。
(4)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派出足够数量的服务人员提供服务,并将人员信息和岗位划分及变动情况报采购人备案。
(5)中标人提供的服务人员工作时间以采购人正常工作时间为准。中标人必须在保证采购人工作要求及服务质量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理做好人员工作安排和调度工作。中标人提供的人员的探亲假、病假、事假、产假(陪产假)等非法定节假日的休假由中标人负责调配顶班,并负责有关费用。
(6)中标人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加强对参与服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培训,提高服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
(7)中标人应当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考核,发现人员不合格或者严重违反管理制度的,应当解除劳动合同,并及时补充合格的服务人员。
(8)中标人在南山区招商街道办内开展工作时,应遵照执行采购人制定的工作标准和管理办法,自觉接受采购人的管理、指导、监督和考核。
(9)采购人将对中标人派出的服务人员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最终认定服务人员是否符合使用要求,对不称职的,有权要求调换。中标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调换,中标人不予调换的,采购人有权停止支付服务费用或按相关规定终止合作。
(10)中标人应当接收并负责处理采购人退回的服务人员并及时补派合格的服务人员。在未及时补派人员期间,中标人管理费应当按照实际服务人数收取,空缺人员经费中标人不能私自截留,可以向采购人申请并经同意后平均发放给实际到岗人员。
(11)采购人可以与中标人协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修改服务内容、工作要求以及要求中标方调整服务人员。对中标人工作及人员的安排和调度,采购人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中标人应当服从。
(12)未尽事项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政策执行。
5.服务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荔园路118号 ;
6.服务期限: 2023年8月1日-2024年7月31日;
7.服务要求: 符合采购人要求 ;
二、公告相关事项
(一)公告时间
1.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3年5月15日
1.公告发布截止时间:2023年5月22日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二)公告质疑时间
1.公告质疑开始时间:2023年5月15日
2.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年5月18日
三、采购相关事项
1.采购方式:公开采购
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南山区招商街道办事处官网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5月15日。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荔园路118号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23年5月22日。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所有投标文件将在资格审查时统一开拆。
5. 投标报价上限金额(元/含税):¥510,000元;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投标报价上限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的经营范围应当与服务内容相符合;
3.投标人应当具备所提供服务的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次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次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其他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情形。
五、投标文件要求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制作内容完整的 1 正 6副共计 7 份投标文件,加盖骑缝章;投标文件须密封于不透光的文件袋中,密封处加盖公章;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
投标文件需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加盖公章);
2.投标人的公司简介、开户许可证(加盖公章);
3.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报价一览表(需写明税率,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4. 投标人是否存在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情况、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5. 投标人的优势及特色;
6.类似项目业绩(格式自定,附相关证明材料)
六、评审规则
1.评审因素:综合考虑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综合实力、信誉、履约能力等因素,遵循择优与竞价的原则。
2.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审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评审方法:直接票决法。
七、其他说明事项
1.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2.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1.采购人: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办事处
2.联系人:林彩婷
3.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荔园路118号
4.联系电话:0755-26815287
5.电子邮箱:zsjd@szns.gov.cn
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办事处
2023年5月15日